離婚后一個人辦房產證_離婚后買房辦房產證要什么手續?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樓主說的是,夫妻共同努力幾十年買的房子, 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只要能確定并證明是在婚姻期間內夫妻共同買的房,首先,我可以明確的答復你,肯定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自領結婚證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屬于雙方的共同收入。對共同收入,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都是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同時法律還認可,家庭財產是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后的共同財產組成,婚前的個人財產并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屬確權性質。夫妻在經濟上作為共同體,能得到法律認可,雙方的利益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離婚時,婚前的個人財產屬于個人所有,婚后的共同財產各占50%的分割權利。
既然樓主已經確認房子是在婚姻期間內,用幾十年共同的努力購買的,雖然在房產證上的確權只有一方的名字,依照法律法規,房產就完完全全的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各有一半的擁有權。
您說的這種情況,直接辦成一個人的房產證是不可能的。
1、房產登記機構會根據購房合同的購買人來登記房產證上的產權人的。2、只能是等房產證辦下來以后,再根據離婚協議的內容來變更產權人,變更到一方的名下。離婚協議上寫明是歸屬女方,最終房子的所有權歸女方。 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 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給男方。 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的性質,其中關于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 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在婚內夫妻倆一起去買房,購房合同上有雙方的名字,現在離婚了,房產證怎么辦?
首先要看看離婚時,雙方對于這套房產是怎樣處理的?
如果在離婚時,沒有處理該套房產,現在還是屬于兩個人的共同財產,辦理房產證是需要兩個人同時到場辦理才可以的;
如果在離婚時,雙方對于該套房產是有約定的,比方說這套房產歸女方,女方需要補償男方,或者房產歸男方,男方需要補償女方,雙方領完離婚證后,現在需要辦理房產證的,或者需要辦理過戶的,都是需要另一方的配合的,當然,如果另一方不愿意配合的,一方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的,要求另一方協助辦理過戶。
首先,要是涉及貸款的話,不同的銀行對離婚的時間有要求,中國銀行是一年。然后,戶口本上要是離異狀態,別的沒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