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怎么辦_主貸人不還款,擔保人怎么還?
特邀律師
貸款人有還款能力但是不還款擔保人應該提醒還款,實在不行就起訴。擔保人的責任:
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首先,在什么情形之下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可以免除擔保責任呢?可能嗎?結論是可能的。
也許有人說,只要是簽訂了擔保合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承擔擔保責任。而對于擔保人來說,只要是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就想免除擔保責任。那么現實的法律體系中是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履行擔保責任嗎?或者在任何情況下只要貸款銀行有過錯都可以免除擔保責任嗎?
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只有貸款合同存在問題或者存在其它不合法行為時,擔保人才可以不承擔責任。
我國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如果沒有上述的情況或者說雖然有但是你沒有證據證明存在上面的情況,那么你就必須一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一旦簽訂了擔保合同并生效,想脫擔責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次,銀行違規貸款與你的擔保責任有關嗎?有關。只是與你想象的相反,你有可能履行盡快的還款責任
銀行貸款違規有很多種,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對銀行違規情況進行了嚴厲的處罰都是違規行為,可以說銀行業務違規已經成為常態或者說監管部門對銀行業務機構認定的違規普遍發生。
所以,你說的銀行違規發放貸款屬于哪一種行為呢?但是無論是哪一種違規行為,與你的擔保責任、擔保合同的有效與否都沒有什么關系。因此,盡快監管部門認定了那么多的貸款業務違規,但是沒有一個違規業務是無效合同,即監管部門宣布這筆貸款業務由于違規而無效,所以擔保合同自然也就不能無效。
同樣,違規的業務對你可能是更不利的,由于監管部門認定為違規,所以貸款銀行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而有一些整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前收回貸款,那么貸款人有可能由于流動性欠缺而難以歸還貸款,如果你承擔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按照法律規定銀行可以向擔保人追償,所以,你可能要承擔提前還款的責任。
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經法院認定都沒有償還能力,那么出借人預期的利息收益就泡湯了,出借的本金呢?因為出現了經營性風險而只能歸咎為經營性虧損了。
擔保人的責任大了,主貸人不還款,擔保人怎么都要承擔責任。主要在于:
1.法律責任上如果主貸人不還款,擔保人就會順位升為主還款人。所以如果任由法院訴訟,一定是擔保人去還款,而只有擔保人還款之后,再找主貸人去追償欠款和利息。對于法院來說,只要解決了債務人的償付問題,這段官司算結束了。但是新的官司就又開始了,就是擔保人起訴主貸人還款給他。
2.所以擔保人要提早從法院溝通,因為在這里面,擔保人可以同法院談判,代替償還部分欠款了結擔保責任,這個是法院可以認可的。但是一定要提前同法院溝通,而且要同債權人進行洽談,這個意思就是破財消災。如果不做溝通的話,很有可能100%的償債義務就落到擔保人身上。
3.目前法院加大追債力度,只要主債人消失或者拒絕償還,馬上就會追責擔保人的責任。所以碰到事時,要主動出擊,積極挑戰,同法院談出一個結果。
4.在現在市場經濟中,擔保人的責任非常之大。絕不是過去拍拍胸脯就結束了,再想想去銀行辦貸款時,銀行說找一個人就貸款落實了,找到一個人是多么不容易啊?
5.擔保人在法院判決代為償還債務人責任后,如果沒有履行,經過法院執行庭強制執行,也還是未能歸還。這就要注意了,就可能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些人覺得很不服氣,憑什么,但這就是法律的尊嚴,他背后有國家強制力量的保證。
但是也有方法去解除擔保人責任,就是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借到款后,擔保人找到債務人,簽署新的合約,解除責任或者變更為部分擔保責任。還一種方法,就是約定擔保時間,或者變更為擔保公司來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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