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現在還需要驗資嗎_如何認定實收資本?
特邀律師
實收資本賬務處理與驗不驗資無關。如果股東實繳了出資,必須進行賬務處理,依據股東出資的進賬單(貨幣出資的)、發票和財產移交清單(實物出資的)、產權過戶手續和評估報告(需要產權登記的比如房產、車船、知識產權等)。如果股東還沒繳納出資,不需要做分錄,也無法做分錄。現在工商注冊登記不需要驗資,但是股東還是要按照章程規定繳足自己認繳的出資,(見公司法第28條、第30條)。可以分期繳納,繳多少做多少,沒繳就不做。
絕大多數公司不再需要驗資。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記就可以了。
新公司法刪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條。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這表明未來設立新公司在登記過程中不再需要經過驗資程序。
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下行業的公司因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仍然需要驗資:
1、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商業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3、外資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5、信托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6、財務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7、金融租賃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8、汽車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9、消費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0、貨幣經紀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1、村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2、貸款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4、農村資金互助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5、證券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6、期貨公司:《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8、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9、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保險經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0、外資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21、直銷企業:《直銷管理條例》
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23、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24、勞務派遣企業:《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5、典當行:《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7、小額貸款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另外,外資企業任何行業均需驗資,需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我也正面臨著同樣的問題!看你是想先增加實收資本還是想先年檢。按照規定是應該先年檢的。但如果你想先增資,跟工商局協商好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就是這樣,錢已經到帳了,也有驗資報告,跟工商的說,情況特殊,也就可以先增加實收資本了。
增加實收資本需要:申請表、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最重要的是驗資報告。
年檢需要提交:(一)年檢報告書;(二)營業執照正、副本;(三)企業法人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四)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這些在你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上很容易查到的。
如果是先年檢再增加實收資本,我們這邊要求提交上年度審計報告。而不提供(三)了。
現在注冊公司不需要驗資,但是注冊資金還是需要的。 企業注冊資本何時到位將不再受限制。注冊資本代表股東承擔的一種有限責任,未來資本金何時到位由股東自己決定。企業注冊公司已經從實繳改為認繳,實繳登記制是工商部門監督企業注冊資本到位的情況,而認繳制是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驗資報告已經取消,驗資報告的取消,是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改為認繳登記相關聯的。由于注冊資本的到位情況,是對社會公眾進行公示,所以,注冊資本到位的證明也將不再存在。驗資報告的取消,不但省去企業這筆費用,也免去奔波之苦。
有限公司現在不需要驗資,股份公司還需要的。不需要驗資的,以銀行蓋章的余額和流水作為注冊資金到賬證明。
首先說明:現工商要求注資是認繳制,但認繳制并不是說可以永遠沒有實收資本。(公司正常經營無資金是不可能的)加之現在的形勢是鼓勵創業,所以工商局才沒有盯得那么緊。這個問題先要弄清楚的。回到正題,如果股東是現金投入可以拿銀行回單做賬: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貸:實收資本如果是其他資產,可憑其他單據做賬;如發票,入庫單等;如果是企業初始真的沒有投入資金建議做:借:實收資本貸:其他應收款-股東如果是暫借的資金:借:銀行存款或現金貸:其他應付款-XXX另注意如果賬上無實收資本報表是通過不了的。
應該按你上面寫的第二種,即借:現金 60萬 其他應收款-各股東 40萬 貸:實收資本 100萬然后借:其他應收款-老板 60萬 貸:現金 60萬第二筆這么弄不太好,會有涉嫌抽逃注冊資金的嫌疑。認繳制也不可以隨意轉走認繳的注冊資金,工商還要加強檢查力度。建議老板手里的現金視同公司賬面,每次報銷時直接核銷庫存現金借:管理費用 等 貸:庫存現金需要請老板寫個說明給你,即銀行卡在他那兒保管,若出現差錯你沒有責任。這個他應該能接受。補充問題:那就不用這么處理了,直接收到多少計入多少實收資本就可以了,不用開始就計入實收資本100萬。認繳制允許實收資本根據企業資本到位時間隨時變更,只要在100萬內的,都不用驗資和工商變更。借:庫存現金 10萬 貸:實收資本 10萬如果老板買了東西或支付費用,沒有使用這10萬元,入賬時也計入實收資本借:存貨 / 固定資產 / 管理費用 等 貸:實收資本
一、實繳資本的相關規定
1、一般類型公司
現行政策是認繳制,規定(約定)認繳時間期限,或10年或20年,認繳期到仍然未實繳的,還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門延期。
2、期貨、證券等金融行業的公司
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時,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實繳法定注冊資本并提交驗資報告。
二、認繳100萬,未實繳100萬的風險
1、有限公司或稱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換言之,認繳資本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上限,雖未實繳。認繳資本不是越大越好。
2、稅務風險
1)、對公司來說,注冊資本沒有實繳的部分所對應企業等額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不能稅前扣除。簡單說來,就是假如公司注冊資本100萬,約定2027年12月31日繳納完畢,但是公司一直沒有實際繳納,公司如果在2028年借款100萬,這100萬的利息不允許所得稅前扣除!
2)、自然人股東在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收入和股權原值確定會有偏差,造成個人所得稅存在較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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