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生效日期是什么意思_保單生效日是什么時候?
特邀律師
對于多數合同來說,合同簽定之日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但對于保險合同來說,需要先經過業務員招攬合同,簽單并暫收保費以后,還要經過保險公司核保(含調查、體檢……等等),可能要經過一段的時間才能決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種方式承保,這個日期為承保日期,或稱合同成立日期,但合同成立后,往往會將合同的生效日期回溯到業務員交單日期的次日,這個日期為保單生效日期,以后發生的保險事故的計算或交費等相關行為都按這個日期計算。打個比方:2008-01-01業務員與客戶早簽了投保書,并暫收了保費,由于放長假,到2008-01-03業務員才上班,當日將材料交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經過核保,認為需要體檢,經過一系列的程序,于2008-01-10才決定承保并打印保單。那么2008-01-10為保險合同成立之日,但保單上會注明保險合同生效日期為2008-01-04,這個日期為保單生效日期,保險公司自此日期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行業都采用“次日零時生效制”就是保險公司收到你的保險金后,當天晚上12點就開始生效了。這里要注意一點,所有跟疾病相關的保險產品,都有個叫“觀察期”的東西,意思就是從保單生效那天開始算180天(不同產品觀察期可能不同,有的是90天、60天等等),如果在180天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只退還保費。所以說疾病相關的保險產品真正管用的時候是觀察期過后。意外型保險基本都沒有觀察期,今天付了錢,明天發生意外就是要賠了。
車輛保險是很多車主非常關心的問題,畢竟有了保險,開車才安心。我們在4S店買車時都會隨車購買保險,那購買的車險什么時候生效呢?
我們知道車險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這兩者都是有必要購買的險種。保險公司對于交強險一般是即時生效,對于商業險則是次日生效,也就是你今天購買的保險明天零點開始生效。這兩者有個時間差。
有車主開始擔心了,那這樣會不會出現空窗期啊,保險還沒生效,我就要從4S店提車上路了,萬一發生了什么事情怎么辦呢?
這里小編需要做個解釋,4S店購車一般很少出現當天來看車就直接付款開票然后開車走人的,如果有現車,當您付完錢之后銷售顧問會盡快幫您開具發票、購買保險、辦理臨牌,等這些手續辦完,再通知您來提車去上牌,而這個時候您的保險早已生效,放心大膽地開吧。如果需要在店里做裝潢貼膜之類的,那放置的時間更久,銷售顧問一定會提前幫客戶購買好保險的。
這里要提醒車主朋友的是,等第二年您的車險到期需要續保時,鑒于次日零點生效的原則,請一定提前購買,盡量不要到期當日才去。車險保單在到期前一個月的時間段內都可購買,生效期為原保險截止日的次日零點,無縫銜接,所以您無需擔心提前投保會提前生效,而一定等到期日再購買的。
所以,如果您是購買新車投保,4S店會在您提車前幫您安排好保險。如果您是續保,請一定在到期日前一個月之內購買。
第一次是根據車主購買的時間來確定的,比如車主是在2015年2月1日8:00購買的的保險,正常情況下是在次日的凌晨0:00生效的,車主也可以讓保險公司立即生效,也就是說可以在2015年2月1日8:00生效。保險的時間是一年整,也就是到2015年2月1日7:59到期。現在很多地區的保險公司都可以提前90天辦理保險,車主在這90天內也可以辦理。保險的生效時間是從車主的保險到期日續上去的,不會讓車主提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