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見證人其中一個是代書人_代書遺囑,只有兩個見證人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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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遺囑只有一個寫的人,也就是見證人是不可以的,這樣就沒有法律效力。 代書遺囑的條件: 第一,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 第二,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并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 第三,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并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后,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并注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遺囑上簽名更好,少則也得保證兩人簽名。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 第四,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根據法律規定,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進行見證才符合形式法律要件,其中一個見證人負責代書,另一個進行見證,但是對見證人是有一定要求的,關鍵要看見證人不能與立遺囑人有利害關系。這里的利害關系一般指的是,不能是立遺囑人的親屬,不能是繼承人,也不能與立遺囑人有經濟方面的往來或者經濟利益方面的利害關系。
所以通常情況下,見證人最好是立遺囑人的沒有親屬關系的朋友,或者鄰居,同事,或者是法律從業人員,律師等等。
至于立遺囑人是通過什么方式來請來的見證人,這個并不會影響見證人本身的效力,比如如果朋友愿意免費幫忙當然可以,但是如果人家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也是可以的,這個并不影響見證人的效力,也不會影響遺囑的效力。
就想如果你去律師事務所委托律師進行遺囑見證,肯定是要支付一定律師費的。那么你能說律師見證完了的遺囑,因為收費就失效了嗎?這顯然與收不收費沒有直接關系。關鍵是要看遺囑的內容以及遺囑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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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是不合法的!
繼承法中對于代書遺囑的形式要件有比較明確的要求: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所以您說的僅有一人同時擔當代書人和見證人的情況,是不合法的。
關于見證人的建議:
同時,對于見證人,通常建議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直白的要求就是必須要18周歲以上;同時思維清晰、頭腦清楚;能夠充分理解自己的行為,并了解自己行為的后果。
2)不能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也就是說,像配偶、子女這些繼承人均不能作為見證人。
3)不能是與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也就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有雇傭關系、合伙關系、債務關系的均不可以作為見證人。
4)最好是年輕人。因為一旦遺囑的效力受到質疑,通常都是在多年以后、遺囑人百年之后,到時候很有可能需要見證人出庭作證。見證人如果年齡較大的話,到時候可能會因為身體原因不方便出庭。
關于見證事項的建議:
最后一點,關于見證事項,還有兩點需要提醒:
1)既然是見證人,就務必要做到全程見證。很多人找遺囑的見證人,只是找人簽個字,訂立當時并不在場,這會對后期遺囑有效性取證帶來很大的麻煩。
2)雖然繼承法沒有規定,但可以對代書遺囑的全過程進行錄像記錄。一方面留有遺囑訂立的相關視聽資料證據,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在必要時,幫助見證人回憶見證全過程。
代書遺囑又稱“代筆遺囑”。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口述內容,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須經合法證明屬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所需條件:1、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2、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喪失理智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為遺囑代書人和見證人。3、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能夠了解遺囑內容、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在通常情況下,盲人、文盲、不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不能成為該遺囑的代書人或見證人。4、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系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由于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之利害關系,因此,不能作為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三項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八條【遺囑見證人】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三)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