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起訴會有案底嗎_車禍被起訴后是否就有案底?
特邀律師
普通的民事訴訟中,一個人一旦成為被告肯定要受點苦的。
1、無論原因、結果如何,被告一方都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金錢去應訴。
2、如果原告主張沒有法律或者事實依據,最終且以調解或者撤訴方式結案,對被告影響最小。
3、如果原告起訴的同時,申請對被告進行財產保全、被告不接傳票通過媒體公告送達,且最終以判決形式作出應該是影響最大的。如果原告起訴于法有據,被告將承擔財產被查封、凍結,承擔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訴訟法,相關裁判文書公告上網等,如果不能正常履行生效判決,還將面對被強制執行,上失信被執行人依據限制高消費人員名單,甚至面臨拘留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嚴重后果。
4、隨著社會的進步和逐漸多元化,人們了解訴訟的渠道和媒介更多了,但千百年來恥訴、息訟的傳統觀念仍占主流,特別是作為被告一方,大多數情況仍會收到普遍的否定性評價。在征信信貸、企業間交易前調查甚至有些求職者在不太清楚企業或者某個人的信用情況時,都會選擇去了解涉訴情況,而這時由于多數人無法知悉真實訴訟緣由也沒有能力去分析案件內容的情況下,單靠涉訴案件去選擇留去也是對“被告”的額外不利影響吧。
信用卡沒有還上讓銀行起訴了,這個起訴會有案底的,而且會形成不良信用記錄。所以個人一定要按時還款。根據規定,信用卡有還款但沒有還夠如果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這個時候就會被起訴。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惡意透支對應刑責:1萬~10萬元 數額較大,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10萬~100萬元 數額巨大,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100萬元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100萬以上可判無期。
不會
1.輕微的交通事故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因交通事故受到拘留也不意味著觸犯刑法,拘留屬于行政處罰,不會留下“案底”。
2.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的案件不會留下“案底”。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檢察機關不起訴,說明案件的情節輕微、危害性不大,不構成犯罪,這種情況也不會留下“案底”。
3.法院作出無罪判決。法院如果作出無罪判決,交通肇事罪不成立,自然也不會留下案底。
你說的不夠詳細。
如果說一個人被起訴,被起訴之后會不會有案底。答案是不一定。
看誰起訴,民事訴訟是沒有案底的。
即便是刑事公訴,沒有審判之前也是沒有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