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選舉原則主要有_我國國家機構實行的原則?
特邀律師
的所有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時,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并用的原則
1.普遍原則又稱普選制,是西方國家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
普遍制強調的是選舉權、被選舉權范圍(即選舉主體、客體)的廣泛性。現代西方國家一般都根據“主權在民”原則規定,公民達到房頂年齡,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者,均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平等原則。平等原則是指每一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只能有一次投票權,每一選民所投的票的價值和效力是相同的,簡單來說,即“一人一票,每票等值”。它包含的是每人平等參加選舉、平等接受挑選的權力。平等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在選舉中的體現;
3.秘密原則
秘密原則又稱無記名投票原則,是指選民依法按自己的意愿投票,不受他人干擾;
4.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原則。
直接選舉指由選民直接投票選出代表等。間接選舉指先由選民選出代表或選舉人,再由他們選出上一級代表或國家公職人員。一般來說,西方國家下院議員由直接選舉產生,上院議員和總統,有的國家采用直接選舉,有的國家采用間接選舉
國家機構設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現代國家通常實行普遍、 平等、 直接(或間接)選舉和秘密投票等選舉原則。
1、普遍選舉
凡達到選舉年齡的公民,除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 普遍享有選舉權。 資產階級雖然最早提出“普遍選舉”的口號,用來動員人民群眾參加反封建專制的斗爭。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制度規定,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享有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平等選舉
選民在平等的基礎上參加選舉。每個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只有一個投票權,每張選票的效力相等。西方國家曾實行過一人多票原則。如英國曾實行復數選票制,即選舉人除可在其住地選區投票外,如占有一定數量的財產或達到一定學歷,還可在其營業地選區或大學選區再次投票。
這種不平等的選舉資格直到1948年才廢除。“一人一票,一票一價”已成為各國普遍采用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選舉制度也采用這一原則。
3、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
直接選舉指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議員)或其他公職人員由選民直接投票選出。間接選舉指先由選民選出代表或選舉人,再由代表或選舉人選出上一級代表或國家公職人員。西方國家的議會,下院議員一般由選民直接投票選出;
上院議員或總統,有的國家采用直接選舉,有的國家采用間接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土地遼闊、人口眾多、交通不便、經濟文化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等國情,采取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并用的選舉制度。
即縣級及其以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實行直接選舉,縣級以上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實行間接選舉。這種制度有利于人民能真正選出自己了解的、信得過的代表。
4、秘密投票
又稱無記名投票。指選舉時投票人不在選票上署名,填寫的選票不向他人公開,并親自將選票投入票箱。秘密投票有利于選民更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愿。
法國在18世紀大革命時開始承認秘密投票。美國獨立戰爭(1775~1783)時《紐約州憲法》已有秘密投票的規定。后為許多國家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都實行無記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