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_過失致人死亡罪交通肇事罪哪個重?
特邀律師
過失致人死亡罪比交通肇事罪重。1、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2、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犯交通肇事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3、從刑法規定的刑罰幅度來看。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一般情況下要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犯交通肇事罪在一般情況下,只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問題涉及到“法條競合”的有關問題,我來簡單介紹一下。
首先介紹一下過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構成要件。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因為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而不慎導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為。所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簡單說來就是因為一時大意而不小心造成他人死亡。
而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是指在開車過程中因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然后一不小心把其他人給撞死了。在本質上,交通肇事罪的行為人違反交規的主觀心態是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他認為自己應該可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也不想把別人撞死。所以,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簡單說來就是因為開車不小心,而把別人給撞死了。
分析到這里,我想大家都會發現,其實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也同樣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件,其實是一種比較特殊和具體的過失致人死亡。在法律上,像這種兩種罪名屬于包涵與被包涵的關系,是一種一般性與特殊性的關系,叫做法條競合。當出現法條競合的情形時,一般適用“特殊法條優先于一般法條”的適用規則。
因此,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特殊法條,應當直接對行為人適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而不再適用過失致人死亡罪了。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交通肇事罪之間存在法條競合關系,最高法《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過失致人死亡(重傷)罪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33條(過失致人死亡罪)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肯定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嚴重一些。主要看傷害行為是否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管理范圍之內,如果是,一般一交通肇事罪處理。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如下:
1、侵犯客體不同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過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2、發生起因不同 交通肇事罪必須是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引起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原因。
3、導致結果不同 交通肇事罪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后果。
4、對于時間和空間的限定不同 交通肇事罪從空間上說,必須發生在鐵路、公路、城鎮道路、和空中航道上;從時間上說,必須發生在正在進行的交通運輸活動中。如果是在工廠、礦山、林場、建筑工地、企業事業單位、院落內作業,或者進行其他非交通運輸活動,如檢修、沖洗車輛等,一般不構成本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對時間和空間沒限定,可以是在日常生活中任何時間。 來源:—交通肇事罪 來源:—過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