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和股票的區別_股份與股票的區別?
特邀律師
股權(作為股東擁有的權利)
1、股權是作為公司股東身份而享有的權利;
2、股東作為投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股權;
3、股權的內容包括獲得經濟利益和參加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即享有收益權和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股份(給公司出錢或者出力而占有的公司份額)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通過出資或者其他方式占有公司份額,成為公司股東。
2、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它的價值,是可計量的。
3、股權可以進行轉讓,可以轉讓給個人,也可以轉讓給企業。
股票(公司發行后可用于交易變現的一種有價證券)
1、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是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轉讓、買賣。
2、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在市場可以進行交易,持有公司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
3、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發行股票。
1.股權,也稱股東權,是股東因向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出資而享有的權利。股東之所以向公司出資,歸根結蒂無非是借此取得股權,從而實現自己的經濟目的。股東享有股權,是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權是不同于所有權的獨立民事權利。
(1)股權,在有限責任公司體現為股東出資額,股東股權取得標志是將股東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同時公司還要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公司給股東發放股權證。
(2)股權,在股份有限公司體現為股份,所有股東的投資額劃分為等額股份,即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也是股東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標志。
2.對于股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股票可以公開發行;
(2)股票發行價格可以超過票面價格,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
(3)同次發行的同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
(4)任何單位或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5)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不記名股票;
(6)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并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姓名;
(7)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8)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股東用以證明其在公司投資入股,并據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權是投資人根據持股比重原則所擁有的對企業財產的支配權和分配權。
1、主要區別:股票(以差價獲取收益);股權(以時間和“企業的高速成長”獲取收益)
2、介入時間:股票是企業比較成熟期;股權是企業快速成長期
3、介入地點:股票市場(a股:人民幣股票b股:外幣股s美國股票h香港股票);股權是通過產權交易所、股權托管中心
4、介入成本:股票是證交所交易價格(成本較高);股權是每股股份接近凈資產的價格(成本較低)
5、收益:股票受價格波動影響(較低)價格投資;股權是受企業凈資產增長的影響(較高)價值投資
6、持有時間:股票是短期投資;股權是中長期投資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出資人的股份資本所有權書面憑證。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公司的股東,股票詳細闡述了公司與股東的約定關系,并闡明風險共擔、收益共享和企業管理的責任與權利。它既是一種集資方式,又是企業產權的存在形式,代表著資產所有權。股票的主要特點表現為三個方面:第一,具有不返還性。股票作為股權在法律上的憑證,持有者有權參與紅利分配,并按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不能中途退股索回本金,即只“付息分紅,不退還本金”;第二,具有風險性。購買股票是一種風險投資,投資入股人有按規定獲得收益的權利,又要承擔風險對公司債務負有責任,即“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第三,具有流通性。股票作為一種資本證券,是一種靈活有效的集資工具和有價證券,雖不能中途返還,但可以轉讓、抵押和買賣流通,這種流通性和靈活性是股票的優點也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股份是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一般來說擁有超過百分之50的股份就表示依靠收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