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由誰召開_股東大會由誰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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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 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 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 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 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 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 過。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否則股東會和董事不會可同時召開,因為股東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而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大會一般由懂事長主持召開,懂事長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十五天通知股東并對外公布消息,公司的經營決議一般由股東大股東做出決議,三分之二的股東一致通過做出的決議才有效。
我想如果她今年繼續參加股東大會,又會像去年那樣不尊重股東的發言和想法,因為她受不了股東的質問,自以為事認會自己是中國空調行業的救世主,格力在她變態的思想帶領下必將走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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