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給子女分嗎_夫妻協議離婚房產可不可以留給子女呢?
特邀律師
夫妻雙方離婚時,有時雙方為考慮子女成長,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成長,往往在協議中規定“離婚后房產歸子女所有”,但后期由于種種原因導致夫妻對約定內容進行更改或者反悔。
離婚協議中約定房產歸子女所有,此條款是否有效?一起來看看:
關于離婚財產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參與分割的應該為夫妻當事人雙方。
協議中約定“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涉及到“贈與”。關于贈與是否可以撤銷,目前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贈與可撤銷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此觀點認為,即使夫妻離婚對“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達成一致,但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任何一方均可撤銷贈與。
因一方撤銷贈與,致使該房子的權利不能再轉移至受贈人孩子,仍由原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觀點二:贈與不可撤銷
有觀點認為,離婚協議中財產贈與子女條款,實質是離婚過程中的財產分割協議,并非普通的贈與合同,是夫妻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作出的關于財產分割的意思表示。
并且,基于身份關系的民事糾紛,不是簡單的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同時,基于撫養關系產生的財產補償關系,而不是普通的贈與合同關系,故不能撤銷。
因為房產屬于不動產,只有辦理登記才能發生物權轉移的效力,才能完成贈與過程。房產過戶實際是房產交付的必經程序,即只有辦理正式過戶手續才算正式交付。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不動產的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實踐中,很多夫妻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產歸子女所有”,但是因為沒有及時辦理過戶,引發糾紛的不在少數。
小律建議:如離婚協議約定“房產歸子女所有”,千萬不要只停留在協議上,沒有辦理過戶的協議條款無效,應抓緊辦理過戶!
這個問題在現實生活當中還是經常存在的,不論是父母的房產,子女出資,還是子女的房產父母出資,如果再出資的時候沒有書面特別約定,在離婚的時候都會產生一定的風險和爭議。所以要想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結合現有的法律規定,以及當時買房時候的實際情況,以及出資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和相關的證據來綜合進行判定。
就目前這個題目而言,如果是父母的房產是由子女出資,那么意味著該房產的產權是登記在父母的名下,而購房的款項并不是由父母出資或者并不完全由父母出資,而是子女也參與了部分出資。對于這個問題,在離婚的時候,房產如何分割,關鍵是要看子女出資的性質是什么?
如果房產只登記在了父母雙方名下,那么該房產顯然是為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與子女沒有關系,也就是說自己是不能爭取到房產份額的。如果子女主張該房產也有出資,要求返還這部分出資的話,那么子女必須有證據證明當時的出資是屬于借貸性質,也就是說是借給父母的,并不是送給父母的,只有這種情況下才有可能要回出資。如果沒有借貸方面的證據,很有可能會認定為贈予的性質,那么就會認為是贈予父母的財產,當父母離婚的時候這部分財產也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不能返還給子女。
總之對于離婚時候的相關房產分割問題是比較復雜的,建議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一對一找律師進行咨詢。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咨詢!
謝謝邀請!夫妻離婚,孩子由母親撫養。在這個問題上,父親每個月應該給孩子撫養費。父親為了不讓前妻得到,留給孩子的財產,應該把給孩子的財產做個“公證”,等到孩子“18歲”(成人),父親留給孩子的財產,才能由孩子接管。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應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子女無權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子女已經成人,家庭財產有子女貢獻份額的,夫妻離婚時應當家庭析產,夫妻離婚時不能分割屬于子女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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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全部留給孩子?這樣不太好吧。你們離婚,孩子你們仍然要養育。但你們也要工作、生活,仍然要生存,不能留下全部財產吧。把財產全部留給孩子,對孩子的教育也并不是最好。你們除了要留下保證孩子必要的生活費外,作為父母,你們還應該多點抽時間探望孩子,陪孩子讀書學習玩樂做游戲,只有這樣,才是合格的父母。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很多父母很難做到這一點,也是情有可原。祝你好運。
房屋已經過戶給孩子,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孩子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能平分的.
房子屬于家庭成員共同共有。
男女離婚,一般法院的處理規則是:按照當時當地同地段價格計算房產價值,再進行價值分割。想要房的向對方支付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