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買房父母能繼承嗎_父母健在,房產如何繼承?
特邀律師
你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產,但宅基地不能繼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你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因房子是你父母個人所有,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待這房子自然倒塌滅失,這宅基地也會被村集體收回。你繼承的房子按規定不能維修翻建,也不能自由買賣,只能流轉賣給同村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村民,或者有償退出給村,或者出租給別人。
按說是可以的,因為房產證上寫名字的孩子,將會認為是唯一房產證上最有說服力的依據。也無需要再去公正。如果都寫上所有孩子的名字,則房產屬于每個寫名字孩子的所有權,平均都有份。簡單的事,別復雜化。若房本沒寫名字的人員親戚也參與考慮,那房產證起的啥證明意義?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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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買房了,農村父母的土地和房屋還能繼承嗎?
文/農夫也瘋狂
要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在城里買房和戶口遷移方面的關系。如果只是在城里買房,但是戶口卻一直是在農村里,換言之就是依然還是農村戶口的,那是肯定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的,而且還能繼承父母土地的使用權。因為土地是歸村集體所有的,村民是只有使用權,等到了承包期限以后是要歸還給集體的。
如果在城里買房子了,而且戶口也已經遷移出去了,是否還能繼承父母的房子和土地呢?按照相關規定,戶口一旦不在農村里了,那就不在屬于當地的村民了,是沒有了土地的使用權和宅基地的繼承權的。但是,這個還涉及到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繼承權。
作為父母的孩子,即便是戶口不在農村了,但是依然還是有繼承權的。不論是兒子,還是嫁出去的女兒,都是有相應的繼承權的。他們是可以有權使用父母的土地和房子,不過僅僅是使用權而已。比如子女可以使用房子,但是卻不能繼承宅基地,因為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的,而且繼承人必須是當地的農村戶口。
可能有的人對這個不太明白,這里農夫在詳細說一下。土地上種植的一些農作物、果樹,子女享受繼承權,而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宅基地的附屬品,子女也同樣擁有繼承權。但是子女只可以擁有土地上的農作物和在基地上的房子,不可以隨意改變房子,增加面積、加蓋等等,一旦房子倒塌了,村集體就有權收回宅基地了!
近些年隨著農村振興的穩步推進,現在農村的土地也是越來越值錢了,而之前有些人因為就學、買房,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把戶口從農村遷移出去了,而現在又想要把戶口遷移到農村。但是往往遷出去容易,要想遷移會農村卻并不容易哦。所以,如果想要遷移戶口的朋友們,還是要三思而后行!
要看產權登記情況。
如果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房產屬于遺產,子女出資視為對父母的贈予。父母去世后,房子屬于遺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如果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則是子女的財產,只是給老人居住使用。老人去世后,該子女有權收回房屋。不存在遺產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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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在城市買房子,老家父母的房子可以繼承,自己的房子可以繼續擁有。而且如果遇到拆遷,也同樣享受村民的安置補償政策,也就是說在城里買房子,不影響作為村民應該享受的待遇。
在沒有意外的情況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繼承,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況下才由子女繼承,那么父母健在房產怎么過戶呢?過戶的方法比較簡單,下文會詳細介紹一下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法。房屋怎樣過戶給子女更省錢?
在沒有意外的情況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繼承,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況下才由子女繼承,那么父母健在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最后辦理過戶。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贈與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辦理贈與過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和公證費。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因為贈與是被認為是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贈與過戶也需要繳納公證費。
(二)以出讓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房屋買賣辦理過戶的主要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三種。其中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征的,同時個稅也免征,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三)以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住房保障管理局辦理過戶的時候,雙方當事人一定要在場,因為過戶需要以自愿為前提。
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要區分不同情況,兒子并非當然地有權單獨繼承。還是有很多變數的。
第一, 我們先來看看,如果沒有特殊約定,那么,兒子出錢購買房屋給父母居住,而且房屋產權落在父母名下的,就被視為是對父母的贈與,這套房屋就成為父母的財產了。如果父母過世了,那么房屋就成為其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包括父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兒子還有兄弟姐妹,那么,屆時,兒子當然不能單獨繼承房屋了。
第二, 如果兒子購買房屋之后,房屋產權落在自己名下,只是給父母居住,那么,這套房屋就還是兒子自己的財產,父母只是有居住權。即便父母過世了,房子也還是兒子自己,跟其他人沒關系(這里不包括兒子的配偶,房屋產權還是跟其配偶有關系的)。
第三, 兒子出錢購買房屋給父母居住,而且房屋產權落在父母名下的,就被視為是對父母的贈與,這套房屋就成為父母的財產了。但是,父母生前訂立有有效遺囑,決定將房屋單獨留給兒子一個人所有,注意,這里要特別注明是給兒子一個人的,那么,父母去世后,房屋就是兒子一個人的,和兒子的配偶也沒關系,是兒子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父母沒有寫明是給兒子一個人的,那么,屆時如果兒子已婚,則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兒媳也有一半產權。當然,這個方案的執行也要看各家的情況,如果婆媳關系好,其實公婆留房產給兒子兒媳夫妻兩個,是有利于兒子婚姻的。
因此,在我們想達到某種目的地時候,需要提前規劃好路徑,對比不同方案之間的優劣,以便實現我們的真正想法。法律不僅僅是做事后彌補和懲戒,它更多地體現在事先規劃和預防上面,以避免矛盾和沖突的發生。普通人了解一下法律常識,具備一定的法律思維,對于自己的生活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也是我做這個頭條好的初衷,希望大家都能避免麻煩,別使自己的生活陷入被動和糾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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