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是勞動的價格_為什么說工資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的?
特邀律師
可以說勞動力的價值,可以通過工資來體現,但不是其本質。 工資是工錢的一種類型,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系里的員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 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后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勞動者依據按勞分配所得到的工資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依據是:馬克思在剩余價值分析中已經提到了:勞動的價值或者價格=生產出產品的價值+原材料;而工資的價值或者價格=勞動的價值或者價格-剩余價值-生產資料的價值因此工資的本質體現了勞動力的價值。
不是。
勞動報酬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是貨幣工資,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是實物報酬,以免費或低于成本價提供的各種物品和服務等;
三是社會保險,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家庭財產等保險金。
具體原因如下:
1、勞動作為商品在市場上出賣,必須在出賣以前已經存在。但是當工人與資本家在進行交換時,存在的是勞動力,而當勞動過程開始時,勞動已經不屬于工人,也就不能把它當作商品出賣了。
2、作為商品出賣的是勞動,依據的是等價交換的原則,資本家付給工人的是工人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這樣資本家就不會得到任何剩余價值,從而否定了剩余價值規律。如果不是等價交換,就會否定價值規律。可見,買賣的是勞動,工資是勞動的價值或價格,是講不通的。馬克思說過工資不是它表面上呈現的那種東西,不是勞動的價值或價格,而只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的掩蔽形式。勞動力商品在使用價值上有一個很大的特點,是它的使用價值是價值的源泉,它在消費過程中能夠創造新價值,而且這個新的價值比勞動力本身的價值更大。貨幣所有者購買到這種特殊商品,能夠獲得剩余價值,貨幣也就轉化為資本。所以說在資本主義條件下,資本家購買的是雇傭工人的勞動力而不是勞動。擴展資料勞動力是任何社會生產的基本要素,在特定的社會發展階段和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勞動力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其價值的構成包括:1、維持勞動者自身生命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2、勞動者在必要時間內創造的價值。
3、勞動者繁育后代所必須的生活資料的價值。
4、培養和訓練勞動者所需要的費用。
資本主義社會中工人的工資是? A工人全部勞動的報酬 B勞動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 C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 D工人在剩余勞動時間內創造的新價值 資本主義社會中工人的工資是:C.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在資本主義社會,工資表現為勞動的價值或價格,實際上,工人出賣的并不是勞動,勞動不是商品:首先,如果說勞動是商品,也有價值,那等于說勞動的價值是勞動的...
勞動力存在市場,如果某個崗位某類技能緊缺,則該類型的勞動力價格(薪水)上漲,如果某些崗位技能的人才很多,則可能價格(薪水)下降。很多大學生找不到工作,就是典型的例子。 勞動的價值應該是勞動產出結果的價值(減去原料、設備、廠房等成本)。這是馬克思的分析,分析認為資本家付出的薪水是勞動價值的一部分,剩余價值被資本家占有。 資本家認為,資本也有產出,沒有資本,工人勞動的機會都沒有。剩余價值實際上是資本的產出。
剩余價值論的基本意義:
1、資本家向工人支付工資,購買工人的勞動力以后,即強迫工人為其長時間地勞動,貨幣由此轉化為資本。
2、資本家的全部資本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購買工人的勞動力,稱為"可變資本",其價值量在生產過程中是可變的,能通過工人的勞動來增加。
3、剩余價值本來是工人勞動的產物,應歸工人所有,但是卻被資本家憑借對企業的所有權無償獨占,這就是資本家剝削工人發財致富的秘密。
4、資本家為了加強對工人的剝削,賺取更多的剩余價值,所采取的基本途徑有兩條,一是強迫工人延長勞動時間,或強迫工人提高勞動強度,絕對地增加剩余勞動時間,這種方法叫"絕對剩余價值"。
根據馬克思的理論,剩余價值是指在剝削制度下,被統治階級剝削的,勞動者所生產的新價值中,勞動創造的價值和勞動報酬之間的差額,即“由勞動者創造的被資產階級無償占有的勞動”。
剩余價值考察的是勞動過程當中的“價值增殖”。顯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決定了經濟現象領域中的價格和利潤增長運動。
擴展資料:
剩余價值論的地位及作用:
1、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標尺
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是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尺。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與社會生產力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社會生產力水平越低,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便越少
2、衡量人生價值的標尺
人的貢獻大、影響顯,則人生價值便大,卻是人人都同意的觀點。而人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越多,則貢獻便越大,影響便越顯著,故人生價值便也越大;相反,如人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越少,則貢獻便越小,影響便越輕微,故人生價值也越小,如不能為社會創造任何剩余價值,則人生便毫無價值。
3、衡量國家財力的標尺
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總量是衡量國家財力強弱的重要標尺。衡量國家財力(注意:這里指國家財力,而非指綜合國力)的強弱,往往是用國民生產總值或人均國民收人來衡量,這遠不如用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總量衡量準確。
參考資料來源:
工人勞動之后生產出產品,產品再定價銷售,銷售出去后換回是與價格等值的貨幣,這些貨幣的一小部分被用來支付工人工資,從而工人的勞動價值被轉化為貨幣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