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姐弟該如何分遺產_農村姐妹三個該如何繼承父母遺產?
特邀律師
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
夜來風雨聲,花落知多少。
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卻無。
殘云收夏暑,新雨帶秋嵐。
父母留下一套房子,沒有留下遺囑,那就是法定繼承。
根據《繼承法》規定,男女平等,都享有繼承權。所以,以前傳統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不能繼承財產”觀點都是與法律規定相悖,作為女兒,也享有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這是遺產繼承的人數以及遺產繼承分配的原則。所以,你們兄弟兩人與妹妹都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都同等享有繼承權,原則上應當均等繼承,所以每個人都可以繼承房子的三分之一份額。
當然,《繼承法》也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但因為扶養義務這個不好證明,所以實踐中原則上都是平分。
每個人三分之一,這是法律的原則。若你們能夠自行協商,那以你們的意思為準。但不管怎么樣,不必要因為一點遺產繼承問題而破壞兄弟姐妹的情誼。
我相信你,在你母親生存期,你照顧了百分七十。但是,在繼承母親遺產時,其他倆兄妹他她們也會說,對母親的贍養也是功臣!只要他她們在主要贍養上盡了力,按繼承法之規定,應大體均等繼承為佳。除非,那二人一致認同你應多繼承一點份額良心上好過一點。否則,你也沒必要硬去爭執了!以親情,團結和睦,相諒互讓為基礎,協商一致有效!首先,排除你百分七十,那二人只占百分之三十的觀生,那是不理性的!建議你可提出方案一,你占遺產的二分之一,那二分之一就他她們去處分。二,要馬你占百分之四十,他們名占百分之三十。這樣有利于平息分配遺產風波!人在做,天在看,但求你無愧于心吧!并希你們兄妹三人,在遺產繼承上和平共處,不要鬧得死去的父母在另一個世界里不得安寧?。。?!
按父母的遺囑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