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有權收轉讓費嗎_房東收轉讓費可以退還嗎,你怎么看?
特邀律師
你可以要求賠償,但是通常你都拿不到錢
首先你要明白幾個概念。
第一:房租到期,證明你與房東履行的《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到期了,那么房租到期的情況下,房東合理合法的可以請你搬出去。這在法律層面上來說,你已經沒有這個商鋪的使用權了!
第二:你的裝修費怎么辦,范本的商鋪租賃合同一般約定:合同到期不再續租的情況下,承租人需要把商鋪恢復為承租時的狀態還給房東。也就是你的裝修不但不能怎么樣,房東還有權讓你拆除,恢復至出租時的狀態。
租賃合同一般還會有另外一個條款有利于承租人。具體表述方式為當雙方租賃期滿,租賃期內承租人無重大過失導致商鋪無法正常經營或者從事非法營運的情況下,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有權優先續租該鋪面。
你可以以此條作為跟房東談判的條件,但說實話,現實中房東可以找出100個理由拒絕你繼續承租!
第三:你的轉讓費怎么辦?看到轉讓費,基本可以確定你的租賃合同不是跟大房東簽的,很可能是二房東,三房東,甚至是四房東。
大房東可以理解為商鋪購買者,持有商鋪房產證的那個人。擁有商鋪的擁有權及使用權。
二房東可以理解為商鋪是他從大房東那里租過來的,所以二房東只有商鋪的使用權!
如果涉及到轉讓費,就不可能是跟大房東簽的租賃合同,因為如果直接跟大房東簽,只會有沿海一帶的茶水費,不會出現轉讓費的情況。
這樣我基本可以理解為,你和二房東簽了租賃合同,當時二房東要了你的轉讓費,但是現在合同到期大房東要把商鋪收回去。
可以理解為兩份合同,一份是大房東跟二房東的合同,另一份是你跟二房東的合同。所以你的轉讓費只能跟二房東去協商,通常你一毛錢都拿不到!
原因很簡單,簽合同時,二房東可能會口頭給你承諾一定能續簽之類的,但是關于續簽,因為二房東也不能承諾一定可以做到,所以不可能把這個條款寫進合同的。
如果沒有證據,認栽吧!
*我沒懂“轉讓費沒了”這個結果是怎么造成的。轉讓的事實沒有發生,轉讓費怎么會沒了呢?
- 具體看合同具體看合同,合同是雙方甚至多方的共同意愿并認可的,司法上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或者刑法,一般都遵照代表意愿一致的合同。
- 你的合同原則上還在執行,如轉讓必須經過房東,你們是繞不開的。所以租賃合同還是可以執行的?!百I賣不破租賃”。
- 實際情況是,房東是存在所謂的“變卦”,但只要他一天沒有在合同上簽字,你跟下一任租客的轉讓協議就不可能有效執行。
- 怎么辦:說道理是講不通的,那么避免損失,及時止損吧。
租賃合同本屬雙方意思自治的合同,一般情況下不存在格式條款的問題,你有洽談協議的權利,你當時放棄,或者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已進行處分,法律自然不介入,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轉租實際上是會影響出租人的權益的,故此,立法則傾向于保護出租人的利益,轉租是否合法取決于出租人是否同意,如果約定可轉租,并收取相關費用,完全合理,不存在顯失公平的問題,至于你想鉆法律漏洞,那幫不上忙了。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225條規定:“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轉讓費定義:轉讓費是指在租賃期內,如果下家(第三方)經營者希望獲得店面經營權,向原經營者支付的一定轉租費用。轉讓費一般包含原經營者的裝修費,雜費和其他相關成本。店面轉讓不一定都有轉讓費,但多數轉讓費是一級轉一級轉下去。轉讓費數額可以不告知房東,但新的租約合同必須房東、原經營者、下家經營者三方簽訂。
影響轉讓費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裝修,即原經營者先期支出的裝修費。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經營環境。
3、原經營者的租約年限和店面可租賃年限,一般租約距離到期時間越短的,轉讓費越少。
4、對原經營者的一些補償 5、其他附加費用(如帶貨轉讓的貨款)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如果房東要收你的轉讓費,你可以告他嗎 ”問題進行的的回答,希望對各位讀者有幫助。房東收取轉讓費,是否合法,還是要看具體情況,要以你們簽訂合同為準。
您好,根據您提供的情況,本律師做如下簡要答復,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房東無權收取轉讓費,如果收了,可以要求退還;
二、關于裝修問題,如果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能拆的您可以拆也可以恢復原狀,當然房東也可以要求您恢復原狀;
三、合同到期了,要漲租金,承租人無法干涉;
四、分析起來房東應該是想自己吃這個轉租費用,建議起訴 特別提示:以上僅根據您提供的情況,倉促做出的簡要答復,僅供您處理時參考;同時法律不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實務經驗的。當有具體法律事務時,盡量委托專業律師處理為宜,方便可保留本律師電話以便今后隨時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