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了陪產假還能休年假嗎_休了產假還能休年假嗎?
特邀律師
一、如果這個陪產假是當地有規定的,與公休假是二個概念,不影響休公休假;
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針對這一問題,可以非常明確地答復說:產假與年假不沖突,休了產假,年假依然有效。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政策全文,點擊打開)的第四條第一款已經講得很明確了,不能享受當年年假的條件是: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產假并不在其中,產假也不是病假,產假時享受的待遇與病假也完全不同。
國家制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政策全文,點擊打開)是為了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并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的。
產假與年假二者沒有沖突,女職工休產假期間,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依然存在,不影響女職工在產假回來后,在適當的時候繼續休年假。
當然單位有權決定的是:員工休年假的時間不能與單位的工作安排沖突。
員工請假的時間如果與單位的工作安排沖突,單位可以不批準休假,直到有了合適的時間。
休陪產假的職工,是還可以休年假的。
按規定,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規定,當中的確沒有具體規定產假和年度休假的關系,但是在這一規定,另外還有一個詳細解釋,在詳細解釋中,規定休了產假的同時可以享受帶薪年假。所以你單位的規定是不對的。另外,因為在休年假規定有說休了寒暑假等假期之外不能享受帶薪年假,所以,你公司可能是把產假列入這一類了。您可以與你公司再行協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