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員沒有受傷要賠誤工費嗎_輕微交通事故沒有人員傷亡,對方要求賠償誤工費,合理嗎?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處理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其中: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回到本題。
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的受害方,有責任對自己的損失提供足夠的證據。
例如:
主張死亡賠償金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死者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
主張醫療費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主要病歷、醫院收費票據、用藥明細等。
主張傷殘賠償金的,需要提供傷殘鑒定報告。
等等。
本案,既然沒有受傷,他要主張醫療費、護理費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如果有傷,則要提供住院病例、診斷證明、收費票據、用藥明細等證據,并且證據之間要互相認證沒有矛盾。例如當事人在5月3日深圳受了輕傷,他提供2月7日在上海的病歷顯然是不行的。
誤工費如果確實存在,是可以主張的。應當要求提供單位考勤表、工資卡流水、納稅憑證來證明誤工確實發生。
以上回答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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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根據法律規定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根據題干所述:為輕微交通事故,如當場處理完畢,沒有實際減少的收入。但如對方無責那么畢竟給對方帶來了麻煩,從情理出發可以考慮支付一天的補償,但是不是誤工費。故,題干問題合理但不符合法定誤工費索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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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賠償誤工費和醫療費。因為在事故責任書中無人員受傷。保險公司理賠依據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首先,如果對方人身未受傷,起訴誤工費是沒有法律依據,人身賠償司法解釋和最高法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釋中對支持誤工費的前提都是人身收到傷害。第二,如果僅僅有車輛損失,對方說的誤工費應當是停運費即停運損失小,因為他的車輛受到損失在維修期間內無法營運導致損失,但是法院支持的營運費的前提在于他的車輛屬于營運車輛,要有相關的營運證明,比如出租車營運客車或者貨車,否則不會得法院支持的。第三,你自己的車輛有保險,向保險公司報案后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他們都是有專業人員核定對方損失的。你實際上可以不需要理會對方無理的請求。第四,后期若是對方向法院起訴的話可能也會告你的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會有律師出庭。最后對方誤工費不可能能漫天要價,必須要有導致收入減少的證據,否則不會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