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方的彩禮一分沒帶回來_結婚彩禮錢因該不應該讓媳婦帶回來?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不是禿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嗎?他這是在拿她姐姐的彩禮錢暗示你。我姐的彩禮錢都如數的帶回了婆家,一旦我給你的彩禮錢是不是也應該帶回來啊?你男朋友這么簡單的暗示你能不明白?你是不是揣著明白裝糊涂啊?哈哈!!!
換人唄
就當是贖金吧,人好才是關鍵,女人也為難,難做爹娘的主。
如果女方不要一點彩禮呢?
我無法接受,
因為我是女的。
我無法接受對方也是女的!
哈哈!
對于彩禮,
這是個早該淘汰的惡俗!
想下,
要男方家一大筆錢
又不愿意帶嫁妝
男方家條件好,
也許還不會怎樣
若男方家條件差,
借了錢,嫁過來還不要一起還錢!
不是自討苦吃
嫁人是居家過日子。
過好過壞和形式無關。
當初結婚的時候你們沒有就彩禮一事說清楚嗎?女方要不要帶回來,怎么帶回來,都需要提前說清楚的。如今都已經結婚半年了,再來為這個事情煩惱有意義嗎?
說實話,雖然我很不理解為什么有些地方彩禮要的那么高,但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習俗,結婚前雙方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好好商量,可以就結,不可以就分開。如今再去糾結他家該不該把錢都拿回來,一點意義都沒有,不如兩個人好好努力,多賺一點錢,把外債都還掉,兩個人賺錢,總比一個人賺錢來的快吧。
如今你完全沒有理由,也沒有資格要求媳婦把彩禮錢拿回來,這給了她家,她父母有權利處置這筆錢,誰讓你當時要充大頭鬼給那么多呢?當時給不出來,就該說清楚,他們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拉倒。
你可以怨恨她家里人“賣女兒”,可以覺得她家里人不體恤你們,但這不是你媳婦的錯。沒人規定結婚就是男方出錢,你要是不同意,當初完全可以不結的。可既然已經結婚了,就好好過日子吧。
也別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我結婚的時候,明確跟男朋友說了我家一分不回的,不過我家只要了5萬塊錢的彩禮,然后我們家買了一萬多的金飾,不會再有什么別的回禮了。然后我家擺酒的時候,還要我們自己出萬把塊的酒禮錢。我和老公都有上班,他的工資就比我多一千左右,賺的都是兩個人的,婚紗照的錢,后續買金飾的錢,都是我們兩個人的工資。所以,如果當初你們沒有說清楚,就不要再去糾結了,好好賺錢,還掉外債吧!
彩禮從六萬六,商量到三萬,最后一分沒有,女孩能幸福嗎?
幸福個鬼,會幸福個毛線, 絲毫不厚道的講!
憑心而論,六萬六到三萬,就算六萬六,這也不算天價彩禮呀!
彩禮是老祖宗傳下來的公序良俗,只要不違背法律,還是可以實行的::
出彩禮是對女方父母的尊重、 也是表現男方家的一點誠意,
現在的現實是并不因為女方不要彩禮了,男方就會自動自發高看女方八眼,
并因此對女方好一些,恰恰是不會這么做,只會更因此而看低女方,
會覺得女方廉價,連個彩禮都不要都能嫁了,
男方是多么牛叉呀,娶了個不花錢的老婆!
扯遠了,再拽回主題,兩家己然商量到三萬了,為什么又一毛不拔了呢?
對這樣的不守信用,不守承諾,不守底線的人家,
讓他們從那兒來的打回那兒去吧!
我在這里揣測一下,是不肚子里揣著人家的娃啦?
就算是,這也不能做為他們家不信守承諾的理由!
這樣的人家,你嫁過去,你哭? 都是小事兒,
你的好曰子會像白天的星星,你根本找不到一顆的:婚姻須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