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注冊資本多少說明什么_注冊資本代表公司實力嗎?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需要舉個例子來進行解釋:
老王想搞個公司對外經營,手頭只有30萬,本來打算弄個公司就直接打款30萬,注冊資本也寫30萬。可是后來朋友說,你這樣注冊資本太少,人家覺得你公司沒有實力,不如搞大一點,注冊個500萬的,先支付30萬,另外470萬按照預估的時間再出資。
老王覺得也對,于是注冊了公司,注冊資本寫成500萬,實繳了30萬,剩余470萬載明是2030年1月1日在交付。
后來出現情形可能:
第一種:公司經營不善,破產,于是老王本來要到2030年1月1日才繳納的470萬,需要在破產清算中提前支付;
第二種:公司沒有破產,但是因為欠付債務被他人申請執行,經過法院認定公司已經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老王也可能需要提前支付這470萬償付債務;
第三種:公司經營順利,老王到了2030年1月1日,有足夠能力向公司賬戶支付這470萬剩余出資。
要想弄明白注冊資金大小的區別,首先要對公司注冊法有個了解。公司注冊的過程中有幾個重要信息,經理人誰?法人是誰?股權分布都有誰?董事都是誰?董事長又是誰?注冊地址是哪里?這些關鍵信息都代表負擔法律和民事責任的同時,也代表合法的擁有公司財產,我單說法人,股東,注冊金額三項:
一,法人:全稱是法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無法律禁止出任法人代表的人都可以做公司法人,禁止做法人代表的人有:無民事權利的人,公職人員等。出任法人了就要負擔公司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有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比如:公司違法,法人是第一個擔當刑事責任的人。公司欠款也是第一個負擔民事責任的應訴人。同樣法人也是公司內職位較高的人,擁有公司決策權利。
二,股東:各股東有些是投資人,不出任公司職務,這樣的股東一般只承擔自己投資額的責任。有些股東還出任公司職務,那么相應的職務當然有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三,注冊資金:
公司注冊資金就是公司的信譽保障,這是毋庸置疑的,不然注冊資金有什么意義。這就有兩個情況了:
1.以前實交納注冊資金(真實的交納,比如:注冊資金寫1000萬,那就必須在指定銀行存入1000萬,然后注冊會計師審核,出資金證明,才能辦照,寫上1000萬資金),當時很多人沒有這么多資金,就找中介,集中存入資金,審核完了,及時取走,造成抽逃資金的嫌疑。注冊資金這個條款有名無實,也給企業造就了負擔。這事竟然能讓總理知道,直接把實繳改為認繳了。注冊資金這個中介行業徹底消失了。由衷的感謝領導人的英明。
2.現在的注冊資金成了認繳制度,也就是你想寫多少都可以,免去了資金證明這個環節。所以很多人隨便寫金額。真正的認繳資金和實繳資金是一個道理,你認繳了必須在20年或者30年的時候給真正交納給公司運營。無論你分多少期,你都得用實際金額進入公司對公賬戶。這個是基本的稅法。寫十億、百億的那些老板,你雖然有為人類的宏愿,但是你得真有那本事,也得負擔著責任,不交納等著稅務收拾你,早晚的事,稅務越來越健全。
大家理解了基本知識之后就明白了,注冊資金究竟寫多少的意義了,注冊資金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很簡單:
一,破產法清算
其實大家都知道公司有破產法保護,就是公司經營不下去了,不至于禍害家人,不至于搞的傾家蕩產,無法生活。公司法規定,只要是兩人以上的有限公司,在民事責任上(也就是資不抵債)只需負擔最高注冊資金的款項即可,當然包含公司所有財產。比如:公司財產100萬,注冊資金10萬。申請破產保護,賠100萬就行。比如:公司資產10萬,注冊資金100萬,并且你這100萬沒有花完,那就要拿注冊資金來賠付了。超過這個金額,法律保護不再追繳個人以及家庭,甚至其他公司的財產。
這是我國申請破產保護的很嚴格,很多人根本申請不過,但是這個法律是真實存在的。所以大生意要找注冊金高的,不然虧了沒人賠你。
二,追繳個人財產
當然有些情況追繳個人財產以及家庭財產的,所以很多人創業失敗弄的家破人亡,其實就是不懂法律。個體戶和一人有限公司,無需會計做賬,稅務也不查賬。只需按照營業交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即可。財務簡單處理,非常方便,公司掙多少都是自己的。
但是一旦負債,公司破產,你的房子,車子都要抵債。還不起,以后有錢還得還。基本屬于個人欠賬,而不是公司欠款了。
總結:所以個人開公司創業,寫注冊資金的時候,要注意了。不是讓你任性而為的,要注意兩方面兼顧,既能表明現階段做生意的實力,又能保護自己的破產風險。以后做大了,再增資也可以。
不是的。原因如下:
1、由于注冊手續的費用是按資金多少的百分比來算的,所以注冊資金多,注冊手續費就貴。雖然工商免費了,稅務還是按照注冊資金來收印花稅的。
2、公司注冊資本越高,所承擔的民事責任越多。
3、注冊資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該公司的資本是否雄厚,有沒有做大項目的能力,客戶有時候會以注冊資金作為一種合作上的考慮的;
4、很多競標項目是要考驗公司注冊資金的。因為注冊資金涉及你公司的資質評定等級,不同等級資質的公司可以獲得招投標的工程等級也不同,正如三級建筑資質的企業不能獲得500萬的工程招投標資格一樣;注冊資金不到一定規模連參與競標的資格都沒有;
5、很多行業注冊時就有注冊資金門檻的要求,注冊資金不夠不能申請注冊該行業名的公司。比如勞務派遣公司最低注冊資本200萬元,沒有200萬元就不能注冊;
6、注冊資金50萬以上,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
7、注冊資金50萬以上,銀行可辦理員工工資卡業務;
8、如果銀行貸款給公司,往往也要參考注冊資金這個條件
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金,多用于公司正常經營!自從改為認繳制后,一般公司在設立之初,不一定將注冊資金做實,而是確立法定的認繳義務,根據經營需要和法定認繳期逐充實認繳資金。認繳制下的注冊資金更多的體現為一種法定責任!
一、成立公司為什么需要注冊資金?
成立公司,注冊資金是公司正常運轉和確定法定責任的需要!無限責任重點體現在正常經營,資金及財產物資的需求!有限責任體現正常經營的需求的同時,重點體反映對債務承擔以注冊資本為上線的償債責任和義務!
二、注冊資金所用何處?
正常生產經營時,注冊資金多用于流動資金準備、購買原材料、購買固定資產、存貨儲備、支付工資、支付稅款等。
企業破產時,注冊資金用于清償員工工資及保險費、清算費用、稅金、一般債務!
三、公司倒閉,注冊資金大概率不能取出
公司退出主要有2種方式:解散和破產。
解散是退出的主動形式,一般是積極的,在退出的時候資產足于償付債務,股東是可以獲得剩余的錢。
破產多由于資不抵債,公司資產不能清償債務的,承擔無限責任的股東必須把家庭財產用于償債(除必要的生活物資);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如果有應繳而未繳的注冊資金,還得拿出錢來,把這部分補足!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注冊資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繳足到位,但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實收資本是會計名稱,是指實際收到的注冊資本,即股東出資額。
自從公司法重新修改之后, 取消了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限額,而且注冊資本的額度也規定了可以不用實際繳納。投資人也可以采用先行認繳,然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繳納的方式進行出資。但這并不表示注冊資本就可以隨意認繳。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公司在經營過程當中出現狀況,例如,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如果股東存在注冊資本出資不實情況 ,債權人是有權要求股東補齊注冊資本的實繳限額的。股東并不能夠通過認繳而不繳。所以如果投資人在最初認繳注冊資本過多,勢必在事后會承擔更多的責任。
創業開公司時,注冊資金填多少合適,越大越好嗎?
如果從創業者的角度來看,當然是注冊資金越小越好,
因為注冊資金,就代表了公司的責任承擔額,
一旦出現不可控的意外情況,公司最高賠償金額就是注冊資金的額度
所以注冊資金越小,創業者自身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小
但是,對于你的客戶或者合作伙伴而言
他們在選擇產品服務、項目合作時,
先看你的公司注冊資金,
這也是為什么,一個一千萬的項目,
當你的公司注冊資金只有50萬時,甲方根本不想與你合作
因為即使項目失敗,你的公司最高只需要賠償50萬,
所以對甲方來說,自然希望合作方的注冊資金越大越好。
在目前認繳制度下,注冊資本不一定代表或反映公司的實力高低。
一、注冊資本是企業承擔的責任。
無論是認繳還是實繳,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額對外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資本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注冊資本越高,股東認繳的金額越大,相應的責任越大。
二、認繳制下的注冊資本,并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實力。
在注冊資本認繳的情況下,除行政部門、監管部門要求注冊資本實繳外,其他認繳的公司,其注冊資本,可能未實繳,也可能未繳足。
如果注冊資本未實繳,或未全部實繳,其注冊資本所反映的實力是要打折扣的。
以下是行政部門、監管部門對公司成立時要求注冊資本必須實繳的行業。
以上共有28類公司,這些注冊資本實繳的公司是反映了其相應當的實力的。
三、注冊資本實繳了,也不一定反映其相應實力
實繳的注冊資本,有抽逃的可能,若資金抽逃了,即使實繳的注冊資本其公司實力也要打折扣的。
公司的注冊資本,無論實繳還是實繳不足,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公司的能力。但反映公司能力的指標有很多,注冊資本只是其一。但這個能力,是否名實相符,你得揭開認繳的面紗,去認真探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