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最快要多久_法院起訴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特邀律師
一般的民事訴訟,要看雙方是否能夠調解,如果雙方能夠調解,立案后隨時到法院調解,即可結案;如果雙方爭議較大,無法調解,需要開庭審理的話,最快要在十五天答辯期后開庭,開庭后如果雙方可以調解,可以結案,如果還是無法調解,需要第二次開庭的話,時間就長了,如果不需要第二次開庭,則要等法院出判決書。 可以調解,就很快,雙方不能調解的話,最快要一個月左右,簡易程序最慢三個月結案,如果爭議非常大,法院用普通程序,則六個月 結案。 如果你要起訴的話,首先要看你是否違反了你們小區的物業管理條例之類的,如果你確實沒有違反,物業公司無理停電的話,找出相關物業管理條例,然后計算出因無故停電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即可。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多久能判,看似簡單,事實上很復雜。
看似簡單
單純從審查起訴的期限來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即,《刑事訴訟法》第172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15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10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1年的,可以延長至15日。
單純從一審判決期限看,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對公訴案件是否受理,應當在7日內審查完畢。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的期限,計入人民法院的審理期限,因此,是否受理審查的期限沒有實際意義。
第一審程序的期限具體為: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158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事實上復雜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以上規定的審查起訴的期限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來說的,實踐中對犯罪嫌疑人未被羈押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不受1個月至1個月15天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個月至1個月15天內完成,也可以超過這個期限。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檢察院已經審查起訴,最快多久能判?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如果沒有羈押,人民檢察在取保候審期間內起訴均為合法行為,即在12月內起訴到人民法院也有可能性;如果被羈押,還受到管轄,以及補充偵查的影響。
-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6個月。案件審理時間受諸多原因影響,有的一個月出結果,有的好幾年沒結果。
事實情況完全相同的案件,小縣城法院審理結案時間要比副省級城市區法院快。大城市基層法院案多人少,案件審理要按序排班進行,小縣城法院受理案件少,法官一年審理不了幾個案件。黑龍江西部地區有個朋友把貳拾萬元出借給哈爾濱一名生意人,借款到期后對方不愿意還款,他咨詢訴訟有關事宜。我仔細看了他的案件材料,建議他在戶籍所在地起訴,因為他家所在地法院每月受理案件少,立案后本地法院結案快,判決生效后可以盡快強制執行回本息。如果在哈爾濱起訴借款人,哈爾濱區法院受理案件較多,一審作出判決可能要六個月,被告上訴的還要延長判決生效時間,我把自己代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情況給他看了,挺簡單的案件拖了快一年才判決。他回戶籍地法院立案,法院不到兩個月做出判決了。原告打官司一定要聯系負責任的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律師會考慮原告最大利益選擇訴訟策略。
事實情況比較相同的案件,因為被告原因導致審理時間延長。例如離婚案件,在某地租房居住好幾年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離開居住地回老家,另一方起訴對方離婚,法院送達起訴狀時被告并不在戶籍地居住,法院最后要公告送達起訴狀等法律文件,案件辦理送達可能耗費幾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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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及給當事人下發書面的立案通知書及舉證通知書等;如果不立案也應書面答復,但實踐中法院一般不會這樣做。
什么時間發傳票這要看法院這段時間忙不忙了,一般案件應當在6個月內結案,簡易程序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