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結婚證還有用嗎可以扔了嘛_離婚后,結婚證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要么留作紀念
要么立即毀掉
我向這位離婚人士,提兩點建議:要么留作紀念;要么立即毀掉(撤下)。
先說第一點,留作紀念。
既然離婚了,為什么還想留作紀念?一是考慮你有孩子,讓孩子記得媽媽的容貌;二是你們頭婚,感情還是不錯的。不然,怎么結婚的。說不定兩個人,念舊情,又有復婚的可能;三是雙方家人,都相處融洽,愿從中撮合,破鏡重圓,皆大歡喜!
再說,原結婚照取下,或交老人藏好。離婚,讓你傷透了心(多種原因),
沒有重好的一絲懸念,原結婚照,取下為好。一是,你一看到這照,就勾起你的痛苦傷心往事。二是,如果,又有人介紹女孩與你相親,新朋友看到此結婚照,心情難受,后果難料……
我的回答,滿意嗎?供參考。
無實質影響!
對于離婚而言,結婚證丟了并不是非常嚴重的情況,并不是代表從此就不能離婚了,其實并沒有這么恐怖。如果結婚證真丟了,可以拿身份證戶口本,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正或者進調取結婚登記檔案,作為男女雙方存在婚姻關系的證明。
如果男女雙方是協議離婚,那么直接簽署離婚協議然后再帶上相關的身份證件,直接到民政局辦理就可以了,在辦理的時候可以跟民政局說明相關的情況,一般來說可以調取檔案來證明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并辦理離婚手續的。
如果男女雙方無法協議離婚,而是需要去法院起訴離婚。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也可以先行去民政局調取離婚檔案或者開具已經結婚的證明。同時拿身份證,戶口本來證明自己的已婚身份即可。
因為只要男女雙方已經登記結婚,這個證據和事實是不容易被篡改的,即使自己無法去民政局調取,可以申請法院通過司法機關進行調查,這個并不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取證!所以大家不必過于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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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結婚照當然是留著作個紀念。不管怎樣,兩個人結婚,總是緣分所致,緣盡了,大家好聚好散,也算有始有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