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附條件不起訴的意義_附條件不起訴的意義?
特邀律師
北京律師團隊
咨詢不收費,免費提供專屬維權方案!
北京知名律師事務所,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團隊有著深厚的理論知識、豐富的辦案經營、認證負責的職業精神,以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未成年人屬于特殊程序,和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同,主要體現在:1、訊問時需要法定代理人或成年親屬在場;2、必須要有辯護人,如果沒有,辦案機關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3、未
未成年人屬于特殊程序,和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同,主要體現在:1、訊問時需要法定代理人或成年親屬在場;2、必須要有辯護人,如果沒有,辦案機關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3、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對其從輕處罰;我印象深刻的是一起搶劫案件,兩個14、15的孩子因為貪嘴,竟然搶劫他人,讓我感覺現在的孩子實在不可思議。所以說,作為家長的話,不能只關心孩子的物質生活,更重要的是要關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沒事要多和孩子談心,要讓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1、附條件不起訴的主體條件只能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不能被附條件不起訴。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 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檢察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起訴的決定。
附條件不起訴,又稱為暫緩起訴,是指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時,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齡、性格、情況、犯罪性質和情節、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過表現等,對較輕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設定一定的條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內,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關的義務,檢察機關就應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謝邀~
未成年人有特定的保護法,成年人是沒有的,所以處罰的區別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同樣是奪取了別人的生命,但是未成年人是沒有無期徒刑的。
【版權聲明】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律師投稿,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于本網聯系,我們將予以及時更正或刪除。
【在線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