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過期罰款多少錢_強險過期了罰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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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過期被查到會罰款。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
交強險過期被查到會罰款。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處罰措施:3、交強險晚交的處罰交強險到期,車主在一段時間后續保不會有處罰。但是,若在未續保的這段時間內行駛被交管部門查出交強險已過期,當場扣留機動車,并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補齊手續后退還其車輛。若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 4、監管措施保監會依法對各保險公司的交強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交警及機動車管理單位依法對機動車辦理交強險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管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予以檢驗
作出交強險過期處罰的做法是正確的,有法可依的。
交強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國實行的,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交強險過期后仍然上路被查到的,當場扣留機動車,并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后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1、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后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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