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于民法基本原則_民法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特邀律師
合同的基本原則主要是:
一、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二、自愿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三、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五、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關系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國學說理論一般認為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調整社會關系的一種具體法律形式。
民法就是通過民事法律關系實現其調整社會關系的目的。總而言之,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與現實生活發生聯系的途徑,它是民法調整社會關系的中介,沒有民事法律關系,社會關系就不具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就無法得到法律的實現。1、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由民法調整的市民社會關系的平等性決定的,是指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適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權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與其自身活動相應的權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適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護是指法律對民事主體的保護規定是相同的,適用法律時不能區別對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適用法律平等決定的。
憲法第12條第1款“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應修改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2、自愿原則
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動中體現當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強迫,欺詐及其他不當影響和壓力自己作主。這一原則也是由市民關系的平等性決定的。我國民法的自愿原則主要表現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遺囑自由。
3、遵守社會公共道德原則
社會公共道德,就是廣大市民公認的道德準則,與共產主義道德有區別。調整市民社會關系的民法,必然以市民的公共道德為準則。這是由道德和法律的一致性決定的。民法與市民道德精神一致,民事立法、執法、適用法律均不能違背公共道德。在法無規定的情況下,道德可以成為民法的淵源,成為解決法律糾紛的依據。
4、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按照誠實不欺、信守諾言的道德準則平衡當事人之間及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的原則。
此項原則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實事求是,自覺履行義務,也賦予法官一種解釋法律及法律行為的裁量權,即以一個誠實信用人的理解進行解釋。
5、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權利濫用,是指民事主體在行使權利時超出權利本身的目的和社會所容許的界線。此種行為是違法的,故為法律所禁止。
行使權利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專以侵害他人為目的,以絕小瑕疵拒絕對方給付,違背權利目的等,均為法律所禁止。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法及其經濟基礎的本質和特征的集中體現,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為規范和價值判斷準則。
包括一) 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民事權益的原則(二) 民事主體地位平等原則(三) 自愿原則(四) 公平原則(五) 等價有償原則(六)誠實信用原則(七) 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原則(八) 社會公益原則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效力貫穿民法始終,體現民法的基本價值,集中反映民事立法的目的和方針,對各項民法制度和民法規范起統率和指導作用的基本原則。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結合學理解釋,可將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概括為: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1、所謂平等原則,也稱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3條明文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
2、自愿原則,是指法律確認民事主體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進行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
3、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應依據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從事民事活動,以維持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均衡。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
4、在民法上,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必須意圖誠實、善意、行使權利不侵害他人與社會的利益,履行義務信守承諾和法律規定,最終達到所有獲取民事利益的活動,不僅應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須使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5、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合稱。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它有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的重要功能。我國《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6、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中必須正確行使民事權利,如果行使權利損害同樣受到保護的他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時,即構成權利濫用。中國《憲法》第5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如果從某種角度上來說民法規則是以民法原則為基礎而形成的,所以如果沒有民法原則,民法規則也就不復存在,民法原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補民法規則當中的一些空白和不足,在一些案件當中,判決者是可以直接應用民法原則對其予以判斷的,完全不需要使用民法規則。
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1、平等原則
2、自愿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公序良俗原則
其中"平等原則"是我國民法的首要原則.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事立法、民事行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準則,是體現民法精神、指導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中國的民事立法上,確立了以下幾項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守法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