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的約定有法律效力嗎_手寫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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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字據實際上是具有一致意思表達書面合同,只要字據符合相關《合同法》相關規定,其則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字據的簽訂不得違反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等,同時簽訂字據的雙方必須是具有民事責任能力的,否則該字據的效力也有待追認。更多法律問題,可在頭條號“法律人小川”咨詢。
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是可以簽訂婚內協議的,而婚內協議有沒有用,主要看婚內協議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姻法》規定,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婚內財產約定只要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婚內財產協議屬于合同的范疇,還要符合以下法定條件:(1)協議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署協議,而不能在一方被脅迫、被欺詐的情況下簽署;(3)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即指該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是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4)婚姻關系合法有效,若是無效的婚姻或者是可撤銷的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5)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內財產約定只要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僅供參考!
1. 手寫合同只要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范要求,且沒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都是有效的。至于合同到底是手寫還是機打都不是影響合同效力的法定因素。
2. 本案中,首先你們雙方當事人都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能力簽訂、履行合同;其次簽訂該合同是你們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但是,你們的買賣標的是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目前我國對于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是有著嚴格的限制的,與不符合條件的購買人簽訂的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所以需要看購買人是否滿足我國法律規定的購買人條件。
3.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城鎮居民是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的。同時,2004年國務院出臺的《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十條規定也稱,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2007年的時候,國務院辦公廳再一次發文通知強調了這一點。那么,你們之間簽訂的合同很有可能被認定是無效的合同。
4. 所以說,這件案子即便是進行訴訟,最終的結果大概也會是法院認定合同無效,雙方互負返還義務,返還對方財產。
5. 但是,合同的無效并不等于違約條款和定金的約定無效。即使是訴訟,你也完全可以抗辯,主張對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