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別人的車借款犯法嗎_我的汽車能不能被別人做抵押?
特邀律師
如果相關證件都在別人手里就極有可能被別人拿去抵押貸款,因為只要車的來路是正規合法的借款公司就敢拿你的車做抵押。因為他有相關證件和資料,而且他還故意造成借款者違約這樣他們就能名正言順的把這輛車高價轉手賣給別人,賺取中間的差價,從而獲得巨額的利潤。商人就是傷人!有一部分人就在坐著傷害別人的利益謀取私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且這一部分人現在往往混的都還不錯,這樣就讓他們更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了!所以車子房子票子妻子恕不外借!
你好!
1、你的行為構成民法上的無權處分,不構成犯罪。你的交易相對人知道你不是車主本人還和你交易,是屬于惡意串通的行為。
2、你不是車子的所有權人,擅自將你朋友的車抵押給別人,屬于無權處分。對方明知你不是車主,還和你交易,你們倆的行為屬于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你們之間的抵押合同是無效的。另外,車子屬于特殊動產,動產抵押權的設立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你對車輛不享有所有權,也無權辦理抵押登記,因此抵押權不成立。
3、如果你的行為給你的朋友帶來了損失,他可以到法院起訴你侵權,主張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有話說」,憑法理和了解的法院判決做分析,●法理≠情理≠社會道義●所以不要拿情理或社會道義來衡量法律對或者不對,在法律未做變更調整時,必須以現行法律為準。
簡析如下:
第一,法律上債權與物權的區別。
債權是特定的人對特定的人的權利,具有相對性,比如張三對李四有債權,李四只負有對李四還債的義務,與其它任何人沒有關系,這便是債權的相對性。
物權是特定的人對其它任何人的權利,具有絕對性。比如這塊手表是王五的,除王五之外的任何人都要遵重王五對手表的物權,不得侵犯。
題目中,債權人把債務人的車輛擅自處置,是對債權和物權存在混淆,沒有物權人的同意,任何人無權對其財產進行任何處置,包括再次抵押、使用等,否則就有可能會涉及侵權。
第二,即便債務人主動拿車輛做抵押,債權人也無權使用或抵押。
法律規定,抵押權人(一般是債權人)對抵押物,不改變占有,換句話說,債務人把車輛抵押給債權人,車輛仍歸債務人使用,而不是把車輛交給債權人保管,因此債權人沒有機會使用,更不能再次抵押。
轉移對財產占有的是質押,法律規定質押需要把質押物交給債權人(質押權人),但是質押權人不得使用,只是有保管權,但沒有其它權利。所以質押也不能抵押,債權人沒有獲得法律賦予再次抵押或質押的權利。
第三,擅自再次抵押借高利貸的額外風險:債權人搬起石頭很砸自己!
張三欠李四10萬塊錢不還,李四擅自強行把張三車開走后,張三又向王五借高利貸8萬塊,并用張三的車做抵押。但是高利貸的利息太高,沒幾個月原來的債權人李四因為高利息可能超過10萬塊,這時候原債權人李四為了贖回張三的車,可能要支付給高利貸王五15萬塊:①這時候(張三仍未還錢的情況下)李四還會愿意去贖車嗎?②如果張三還了8萬塊欠款,李四愿意多花7萬塊去贖車嗎?所以,不論債務人是否還賬,債權人擅自高利貸行為都是把自己推向了窘境…
第四,無論出于何種考慮,權利人都不應該讓自己維權的身份變成了侵權的境地,這不是一個明智的做法,可能維權不成,造成自己經濟上賠償別人,法律上變成了違法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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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貸款是很多人在申請抵押貸款時會選擇的一種類型,就是用汽車做抵押來申請貸款。要申請車輛抵押貸款的話,申請人除了在年齡、住所、工作收入和信用方面達到要求外,還要提供詳細的抵押車輛的相關證明。
車輛抵押貸款本身產品是正規的,但是之所以很多認為不合法不靠譜是因為很多公司在辦理過程中套路很深,造成客戶的損失,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個公司的不合規經營影響了整個行業。
那么我們如何去選擇貸款公司辦理呢?
首先想辦理貸款首選必須是銀行,銀行利息低,正規,不會無緣無故的收你的車,對你的財產安全是個保障。但是銀行的辦理條件比較苛刻,要求征信不可以連三累六,負債比不超一定比例,收入流水覆蓋負債等。
其次在你不符合銀行的進件條件時只能選擇一些貸款平臺,如宜信,微貸網等等公司,這些公司的利息相對較高,但門檻低,進件要求低,審批寬松。選擇貸款平臺的話建議大家看好合同。一些貸款平臺在合同中會有很多坑,比如:在合同中寫明如發生逾期會進行車輛拖車拖回,拖回的費用由客戶出,看起來無可厚非,但是他們在你逾期1小時以內就能找到你的車,將你的車拖回公司,然后拖車費用是他們自己定的,一般無論多遠都得1-2萬元,客戶的利益就受到了侵害。所以大家看好合同。
最后說下車貸的一般進件要求。
年齡一般20周歲-60周歲。要求名下有全款車,車大照在自己手里,當前無抵押記錄,車輛要求8年以內。一般按照車評估值70%放款。(有的銀行還要求名下有房產)
注意,目前辦理的車輛抵押貸款都是不抵押車的,只需要給車輛安裝GPS就可以,抵押的是車大照,車還是可以正常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