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駕駛報廢車輛處罰_有駕駛證開報廢車后果?
特邀律師
駕駛報廢機動車輛處罰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報廢車上路行駛處罰:依法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并對駕駛人依法處以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加以罰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因車輛違章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當事人車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30日內不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駕駛報廢車上路,按照《中國道路交通法規》處12分,罰款加拘留。你不會是實習期的駕照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新版《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已經醞釀多年。此前,中國機動車相關報廢標準始于1997年7月15日發布的《汽車報廢標準》,其中對于私家車的強制報廢標準為期限10年,行駛10萬公里。之后,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迅速發展,車輛技術水平的提升,這一限制顯得過于苛刻。在2000年的《汽車報廢標準規定》中,雖然私家車仍有年限限制,但是可通過年檢將標準延長為15年。2006年,商務部就《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征求意見,其中首次取消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年限限制,被認為是最為重要的變化。對于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于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一次性扣12分,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钡牵。ㄏM麃砹耍┠憧梢砸蠼痪瘹w還你的駕駛證。你沒看錯,就是找他要,不給就拍桌子。《交通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駕駛證:1、飲酒、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5、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6、使用他人駕駛證的;7、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排除前面6條,來看看第七條是否適用。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很明顯,你的事故不屬于第七條范圍內。叫你們不好好學習科目一。
依據《交通道路安全法》中的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對駕駛報廢車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駕駛人的駕駛證。 其實做出這項規定是為了保障行人及駕駛人的安全。達到報廢的車輛許多機械零件會出現問題。如果在駕駛過程中出現了問題,會造成行人或者駕駛人的安全,所以為了行人及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不要去駕駛存在危險的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駕駛報廢車輛的處罰如下:
(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2)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