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充分運用什么_安全法規定應當充分運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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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開展情報信息工作,應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加強對情報信息的鑒別、篩選、綜合和研判風險安全法規定應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開展情報信息工作,應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加強對情報信息的鑒別、篩選、綜合和研判風險
安全法規定應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 。
《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維護國家安全,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法律依據】
《國家安全法》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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