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_取保候審后還會判刑嗎?
特邀律師
保釋,就是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的人需要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它仍在刑事訴訟案件程序過程中,并不能終結案件。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判刑坐牢,則由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取保候審,并不等于最終不會判實刑而不需要坐牢。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依我之見:‘’取保候審‘’故名思義,提供擔保在訴訟各環節隨時‘’侯審‘’嘛,就是說取保者仍須在各環節‘’隨傳隨到丶不誤審判‘’。
一,‘’取保候審‘’,是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至七十一條所規定的刑事案件查辦過程中,刑事立案后為保證案件順利辦理,根據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的情況,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個人人危險性‘’一一對構成犯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措施而不致危害社會,即在候審期間不會自殺、逃跑丶毀滅偽造證據、威脅被害人丶證人改變證言、串供丶重新犯罪等等妨害訴訟危害社會的行為,經當事人丶法定申請和辦案機關審查同意采取保證人擔保或提供一定數額擔保金擔保的方式,有條件的暫不收押予以釋放保證‘’隨傳隨到丶不誤審查‘’的刑事強制措施。
二,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在辦理刑事案件的各環節,公安機關有權在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檢察機關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后有權在審查起訴中繼續審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符合的再次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案件提起公訴后人民法院也有權在審判過程中審查被告人是否繼續辦理取保侯審,符合條件的由法院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并再次告知被告人須‘’隨傳隨到丶不誤審判‘’,即隨時聽侯法院的傳喚,法庭開庭時必須按時到庭接受審理和最后宣判,否則,法庭有權撤銷取保候審措施,如果是交保證金擔保的,依法沒收保證金,如果被告人之罪名成立構成犯罪的,會對其判處實刑并收監執行。
所以,被采取保候審的當事人,必須要‘’隨傳隨到丶不誤審案‘’,否則,會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就等于沒事了,我就是這么認為的,因為我現在就在取保候審期間,取保候審,意思就是,因為證據不足,給你取保出去,在一年之內,補充偵查,只要一年之內沒有新的證據證明你犯罪,那么以后就沒事了。我這樣認為對不對呢?
謝謝邀請!
取保候審,開庭后還要坐牢嗎?郭廣吉律師為您解答如下:
一、從法律規定看,取保候審與實刑判決沒有必然聯系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取保候審適用于下列情形: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跟據我國刑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緩刑適用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情形。
從法律規定看,兩者的適用僅在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情形下有重合,對于取保候審的其他三種情形,緩刑均不能適用。
二、分析緩刑的可能性,要看被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理由
如果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是因為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第(一)種情形,或者是第(二)種情形里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情況,那判處緩刑的幾率就十分大,也就是說不用坐牢的可能性很大。
但,萬事都沒有絕對。我辦理過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極其喜歡槍支,就從網上購買了三支仿真槍,掛在他家里的客廳墻壁上。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經鑒定,三支仿真槍中有一支不符合槍支特征,不被視為槍支。偵查階段因為其主觀惡性小,為其申請并辦理了取保候審措施。到法院審理時,他自認為判處緩刑萬無一失,就自己到庭受審,結果被海淀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沒有適用緩刑。這也算大意失荊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