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員工責任_哪些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
公司在合同法上面,是強勢群體,利用合同漏洞和告知模糊的方式欺瞞公眾,就是違背了“道”,古人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公司在經營活動中背道而馳,終將違法不容,自取覆頂之禍。
謝謝邀請,從我接觸到的例子看,絕大部分情況下,員工都是有責任的。
1、金融詐騙罪的類型很多的
有合伙騙取銀行貸款的,有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的,還有信用卡、證券、信用證詐騙的等。另外還有一個在量刑上不叫金融詐騙罪,而是叫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這是最近2年最流行的金融犯罪了。
2、P2P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我有一位同事,他兒子2017年7月大學畢業后,進入一家P2P公司工作,這家企業當時大概有20多個員工,公司一方面在網上做了一個小的P2P平臺,另一方面也在線下大力吸收存款,我這位同事的兒子算是業務員,公司給他們一個月底薪4000,然后是拉來投資的10%提成,他在那家公司干了大概10個多月,前后除了基本工資之外,大概還領了差不多10萬塊的提成,后來就離職了,之后輾轉又干了幾份工作,但是今年剛過了春節,突然一天,毫無征兆的,家里人就收到了西城分局的拘留通知書,說他兒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羈押在看守所了。我的這位同事收到通知書的時候,當時整個人就懵了,情緒失控,拒絕接受拘留通知書。后來在我們的勸說之下,找了律師,在看守所見到了自己的兒子,經過詢問之后,才知道了細節,原來那家公司后來倒了,老板攜款跑了,結果有投資人報警,給抓回來了,然后根據當時的記錄,把前前后后所有任職過的員工都給抓起來了。這種事情,如果員工推說不知情,是很難站住腳的,實際上,10%的提成啊,不要說是大學生了,就是普通人,也是能夠判斷出來里面的問題的,這孩子之所以離職,也是覺得這事情不靠譜,但最后還是東窗事發了。
那么事情最后是怎么解決的呢?按照律師的說法,凡是金額大于30萬的都有問題,然后家里往回退賠,就是說你當時拿了多少錢,現在全部退回來,當然有的情節嚴重的還要罰款。我的這位同事的孩子屬于情節較輕的,最后退了10w塊,不過還是被判了拘役。可以說悔之晚矣,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風華正茂,卻有了這么不光彩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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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合同詐騙嫌疑,參與的員工是有責任的。其它員工沒有責任。有責任的依法要追究。
誠謝邀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我們普通老百姓要時刻警惕!防止上當受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