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一直住娘家還提出離婚_婚后一直住娘家,應該離婚嗎?
特邀律師
你看,所以不要總是同情一些沒骨氣窮光蛋,你嫁給他,他不會心存感激,大多數直男癌會說,我沒錢你會跟我結婚,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你等著吧,他們有錢了首先就是甩了糟糠之妻。
問題有點嚴重,肯定傷了老婆的心,事情做得過分,老婆實在難以忍受才搬回娘家的。
若是夫妻鬧點小矛盾,爭幾句,老婆是不可能搬回娘家去住,就是搬回娘家住,過兩天,氣消了,應該回你信息,大不了埋怨幾句,讓你接她回家。
為什么老婆不理你,不回你信息,就是對你不滿,失望,覺得和你生活再也過不下去了才這樣。
說轉來,哪家夫妻不爭吵幾句,不鬧點情緒,沒有的可能找不出,象這種小打小鬧夫妻正常。
為什么你倆不一樣,我猜你倆是發生了嚴重的事情才這樣,沒發生大的事,老婆不可能搬回娘家,不理你,不回你信息,還跟你提出離婚。
說明你們夫妻倆不是小小矛盾,若是一般小小的矛盾,夫妻自己都消化了,用不了多久夫妻又是一樣,不會計較,過后就算了,會和好如初,也不至于搬回娘家去住。
搬回娘家去住,就表示你們夫妻矛盾不可調和,若是能調和的,你打電話,發信息,老婆應該回你,為何不回。
不回你信息,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對你沒有感情,沒有感情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再也難以維持下去。
出現這種情況就不好辦,可能你老婆死心了,一個女人死心了是很難挽救回來的。
但是挽救不回來,從你言語中可以看出,還愛你老婆,舍不得你老婆,舍不得又怎樣,舍不得老婆已經遠去,想追也追不回。
需然追不回,但是有一點點希望就應該堅持,應該拿出行動去感化她,若是你拿出所有的熱情還是感化不了她。
她也不回心轉意,說得再多也無用,就不應該再堅持,堅持也于事無補,早做準備,別做打算才對。
結了婚后不愿在家住,一直在丈母娘家住的女人,我認為她有如下幾點想法:
(1)女方有戀母情結,她自出生一直到結婚,始終在自己母親的羽翼呵護下成長,所以時刻離不開自己的母親,就算夫妻感情再深厚,她也認為不如自己的親生母親感情深,她覺得還是在自己母親跟前舒服,基于這樣的心理,她就經常回娘家去住。
(2)她和自己的丈夫關系非常一般,如果倆人能和和睦睦,互敬互愛,關系達到如膠似漆的地步,女方又怎能一味的回自己娘家去住那?就是偶爾的回娘家住幾天,也恨不得早日飛回到自己丈夫的懷抱里。 這也是她厭煩丈夫,并不想天天看見丈夫的方式之一。
(3)女方一直在自己娘家住,我認為她和男方的關系已經快到了離婚的地步,否則她不可能一直的在自己娘家住,這意味著她不想多看丈夫一眼,厭煩到一定地步。
(4)女方能否有出軌的嫌疑,她長期在自己娘家住,這樣離開了丈夫的視線可以自由大膽的開始出軌行動。
(5)可能自己丈夫輸耍不成人,經常”坑崩拐騙偷,沾花惹草,整日以酒代飯,醉眼朦朧,渾渾噩噩,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女方實在看不慣他這樣子,避之唯恐不及,自然就回自己娘家住了。
夫妻間最重要的是溝通理理。我認為男方應該問明女方因為什么?一直回娘家去住,然后對癥下藥,找出解決的辦法。
不論作為什么樣的媳婦,出嫁的小姑子她想回娘家住,哪怕天天呆在娘家不挪窩,住到她與姑爺離婚,都沒有權利去干涉。
你能提出這個無聊的問題,足以證明你心胸狹隘,眼光淺,有私心,生怕小姑子把婆家給吃窮拿光了,你和老公得不到利益,得了紅眼病,容不下小姑子,沒事找事,日子能過的安生嗎?
小姑子總回娘家住,她老公都不管,作為嫂子的你管得著嗎?住的是婆婆的,吃的也是婆婆的,只要婆婆不反對,能礙著你啥事?你要是怕吃虧,就多吃點,多拿點婆婆的,啥事都平衡了。
照理說,小姑子結了婚,天天在娘家住,太任性是會影響夫妻感情的,別說小姑子的丈夫,連她婆家也會對她有意見。如果是和她的丈夫長期的住在婆家,又不交伙食費。只能說明這一對夫妻放著自己的家不住,愛占小便宜。婆婆和老公都沒意見,瞎吐槽算個啥,你就是這個家的媳婦而已。
如果小姑子臉皮厚,回娘家吃的住的都是你的,你是女主人。你可以理直氣壯的直接把她趕出去,老公要是不同意的話,就休了這個老公,把他們一家人掃的干干凈凈,豈不萬事大吉。
謝謝邀請;根據你的內容介紹,我們得知你老公是二婚,帶有一個女兒,十幾年前就出嫁了,如今離婚的大女兒,自己又有房子卻租了出去,搬回娘家已經住了一年多。
你是頭婚,與老公生下了小女兒,如今正在上高二,馬上就要讀高三了,姐妹倆還住在一個房里,你怕影響小女兒的學習和高考,覺得大女兒繼續在娘家住下去不合適,你想叫大女兒搬出去,說一句老實話,還是有一定的理由的。
但作為同父異母的姐妹,無論是出嫁還是沒有出嫁,要回娘家居住,她們都有自己的權利。除非房產的擁有者不同意,她們才失去了回娘家居住的權利。對于你提出的這個問題,只能依法說事,給你的回答才是正確的。
如果你們結婚的房產是屬于老公婚前個人擁有的財產,兩個同父異母的女兒又是屬于老公的,只要你老公不反對離婚的大女兒搬回娘家居住,對該房產只有使用權的你,就沒有權利叫大女兒搬出去。
如果你們現在居住的房產,是你和老公兩個人共同擁有的房產,那你和老公對該房產就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你要反對大女兒繼續在娘家住下去,就有這種權利。
不過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讓老公輕言細語的和大女兒商量,要讓她明白,和妹妹到底是同父異母的親姐妹,為了不影響妹妹的學習和高考,讓她暫時的搬出去居住。道理說通了,就不會有委屈感,才是可行的。
女人離婚了還有沒有家,雖然說娘家也是家,但離婚了又搬回娘家住不好,本來離婚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搬回娘家住就感覺不正常了,如果有哥嫂子弟媳婦,就算她們不說你自己也不好意思,還有鄰居隔壁好像也焦不起你的樣子。
女人離婚了還是自己出去找出租房住好,每逢年過節都在自己的出租屋,自由自在,想干嘛干嘛,覺得挺好的。然后再努力賺錢,拼搏一翻,幾年時間,找個首付,自己買個房,有了自己的房子也就安心了,啥都不想了。
當然對你不利了!
她人在娘家住, 心也會離你遠啊!
你不想離婚,就盡快想辦法,結束這種狀況。
雖然提出離婚,一直住娘家,沒去跟別人住一起,說明心中還有你。
所以你首先求助她的娘家人,做做工作,為啥要離婚,把具體矛盾解決了。
祝愿你早日家庭和睦。
謝邀,首先看孩子多大,在哺乳期是歸媽媽的,其次是經濟方面好的一方,利于孩子成長,再有就是,孩子大了,可以讓他們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