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判刑沒錢退贓怎么處理_受賄罪沒有錢退贓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欠銀行的錢,已經判過刑,刑滿釋放后,雖然受了刑罰,還是抵不了不了欠款!還會繼續追究的!但是永遠改變不了欠款的事實,同時也對自己的征信和兒女的前途蒙上了永遠改不掉的陰影!所以盡量不要欠別人錢,欠錢不還代價是很多大的!
要看具體案情,法院量刑會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等從輕減輕情節,以及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建議及時委托律師,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辦理取保候審;閱讀案卷,調取有利證據,查清案情,盡最大努力爭取最低刑期或緩刑,以免錯過最佳時機,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目前情況下,車輛沒有保險的很少,發生交通事故手續應有保險公司理賠,如果沒回保險的,車主又沒錢,那只能對他司法拘留了,如果車主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可適用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判刑。
不知道這個問題是債務人問的,還是債權人問題。
對于債權人來說,法院判決之后進入執行程序,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這個也沒什么辦法了。法院也就只能對被執行人采取執行懲戒措施,最后以為財產可供執行為由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想要再程序上得到債權清償,這個基本是不太現實。
對于債務人來說,債務畢竟客觀存在,欠債還錢既是法律要求,還是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即便目前沒有任何資產,還不出錢,但可以通過工作等方式賺錢并逐步清償債務。
解決失信被執行人的問題,給失信被執行人一個重生的機會,這是一直都在討論和研究的問題。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也在部分城市進行試點。首例個人破產案件也經產生,負債214萬的蔡某,通過個人債務清理,最后償付3.2萬余元,并且可以在18個月內一次性清償。個人債務清理或個人破產制度將來有可能是解決失信被執行人的最佳方式之一。
需要履行民事賠償責任
一、法律責任分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這三種責任,各地獨立,幾乎沒有影響。
服刑完畢是承擔完畢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仍然需要履行。
二、不履行分兩種情況
1、根本就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原則上列入黑名單,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老賴,對被執行人限制一定的權利,比如,不能乘坐高鐵,飛機,限制高消費。
2、有能力履行義務拒絕履行的。人民法院一旦查實,會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罪名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
3、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