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在辦結婚證需要什么_二婚辦結婚證要什么手續?
特邀律師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字、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橐龅怯洐C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條件的,準予登記,發放結婚證。攜帶證明:1、居民身份證;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3、婚姻狀況證明;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婚前體檢1、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2、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3、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注冊。
鄙人婚姻登記處工作,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你的問題提的不夠完整,再婚分兩種情況:
1.離婚后再婚
2.喪偶后再婚
下面分別說明:
1.離婚后再婚,這種情況也分兩類。如果離婚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那么再婚時請攜帶下列證件:
A.身份證原件(臨時或長期身份證均可,必須在有效期內)
B.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上各類印章應該齊全)
C.離婚證原件
如果離婚是在人民法院訴訟離婚的,請攜帶下列證件及證明材料:
A.身份證原件(臨時或長期身份證均可,必須在有效期內)
B.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上各類印章應該齊全)
C.民事調解書原件(即法院調解離婚),或民事判決書原件(即法院開庭審理后判決離婚),如果是一審的民事判決書還應同時出具判決書生效證明或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如果是二審的無需生效證明)。
2.喪偶后再婚,這種情況相對簡單,請攜帶下列證明材料:
A.身份證原件(臨時或長期身份證均可,必須在有效期內)
B.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上各類印章應該齊全),戶口簿上你本人的婚姻狀況一欄應為:“喪偶”。如戶口簿尚未更改為喪偶的,應先更改為喪偶再辦理結婚登記。部分地方也可同時出具去世一方的死亡證明,及與死者生前系夫妻關系的證明材料(如原始結婚證),出具這兩份證明材料的可不更改戶口簿的婚姻狀況而直接登記。
以上就是再婚登記是所需要的證明材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離婚的人再結婚的需要帶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一、離婚后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二、再婚需要提交的證件:再婚除了復婚需要帶離婚證,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