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女方家人來鬧_離婚后前妻來家里鬧犯法嗎?
特邀律師
既然女方親戚來勸合,那說明雙方可能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如果可以能在一起盡量在一起,因為離婚和分手相差太多,婚姻牽扯的東西太多。
1、閨女是已婚人士,并且在婚姻續存期間。
2、閨女的婚姻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閨女本身不想離婚,所以親媽要親自上陣。
3、丈母娘老丈人與女婿關系不好,涉及到了兩個原生家庭利益沖突。
4、父母那代人沒通過離婚來改變婚姻狀況,非常想看下閨女離婚后再婚,是不是能過的更好。
5、離婚巨大的經濟誘惑,離婚的時候分的家產,閨女脫離老公孩子變成單身,期間掙的錢,再婚時候或是復婚時候的彩禮錢,這些錢不是個小數字,有極少數家庭把持不住誘惑,一時動了閨女婚姻念頭。
6、閨女喜歡回娘家說老公壞話,老公優秀一面不說。
7、為了更好的履行娘家托付的任務,比如娘家為了給兒子結婚、蓋房子、或是上學,有了巨大債務,女婿不同意媳婦繼承娘家債務,干脆勸閨女離婚。
8、為保持閨女對父母的依賴性,閨女婚姻一波三折才能更好的聽娘家話。
9、虧欠閨女太多,急需從女婿那家里來補償閨女,達不到預期標準就勸離婚再找。
10、閨女離婚不愁再嫁人。
11、已婚閨女負擔重,離婚了反而能騰挪出更多錢孝順娘家,就看到有女生,曬完離婚證,然后又曬跟父母一起旅游視頻。
13、經不起媒人誘惑,一個不留神收了第三者錢財,有些媒婆找不到相親對象,又收取男方錢財,開始打聽誰家夫妻感情不合了,目標開始鎖定已婚女性。
14、閨女遠嫁,收完彩禮發現遠嫁閨女孝順起來不方便,干脆給勸離婚找個本地的,老的時候好伺候自己,還能再收一次彩禮錢。
后記:
勸離婚的是極少數人,而文中分析的是極少數勸離婚父母中極少數才有的心理狀態,并非是絕大多數,屬于小概率事件,絕大多數丈母娘和老丈人還是勤勞善良,不會貪圖小便宜而去傷害閨女和拆散別人家庭的,父母與母愛大多數都是偉大而又神圣的。
父母勸閨女離婚只有以下幾種理由是合理的。
1、婆媳矛盾上升到暴力或是冷暴力,婆媳矛盾不可調和了,且拒不分開住,女婿又是媽寶男的。
2、女婿存在家暴行為且拒不悔改的。
3、女婿存在極端不良習慣,不良習慣傷害身體,還不悔改的。
4、女婿喜歡賭博且玩的很大的。
5、女婿有婚外情,并且涉及到轉移家產地步。
6、閨女婆婆在閨女嫁過去后,婆婆一心惦記著要把家產轉移到小棉襖家庭中,涉及到婚房也惦記的。
7、婆婆集合閨女女婿,公公,女兒等一切親戚朋友,孤立打壓媳婦的,嫁到拉幫結派攻擊性婆婆家中,這種情況需要把閨女從火坑拉出來。
8、女婿對貌美如花妻子不感興趣,閨女如何努力都是守活寡的。
以前8種情況,拒不悔改,一點沒改善機會,勸離婚才合理。
但是達到以前8點一個,不用勸,閨女自己都離婚了。
閨女不想離婚的時候才需要勸,既然不想離婚說明婚姻還可以過,所以極少數勸人離婚的丈母娘和老丈人,出于什么目的,可能自己知道,又不敢面對自己做的事情而已,只能無窮無盡的說男的不好,找女婿毛病,要自己良心舒坦一點而已。
勸離婚的丈母娘和老丈人,勸離婚成功后,總能把男方和男方家庭說的一無是處,但是我想說,既然那么一無是處,當初你們干嘛又同意閨女婚事呢?既然那么壞,當初同意就是錯誤的,等閨女已經成家,甚至有孩子了,你過來拆遷別人一家,難道就是對的嗎?其實說白點,只是找借口要自己心理好過,證明自己經驗豐富,有能力而已。
父母對子女婚姻的干預程度與子女婚姻幸福程度是反比關系,尤其是婚前棒打鴛鴦、故意刁蠻,婚后搬弄是非,挑撥子女夫妻感情,勸或是威逼利誘子女離婚的。
當父母的,該放手就放手吧!
如今時代日新月異,用幾十年前的老方法處理現代人的婚姻感情多半是錯誤的。
普通老人曾經引以為驕傲的一句話是,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飯還多,我過的橋比你走的路還多,我活了大半輩子還不如你小屁孩了?其實那不一定是經驗豐富,而是一個方法,一個經驗用了幾十年而已。
當父母的你得看的到,雖然你們年紀大點,如果是普通人,年輕人能從事的崗位很多是當父母的做出來的,當父母的能做來的,子女想做還是能做的來的,這就是時代巨大進步的表現。
所以,普通人家父母,對年輕人生活和工作環境了解太少,而年輕人多半是了解父母的生活和工作的。
按照現在時代進步速度,父母干預子女婚姻,給子女造成傷害的機會比較大。
現在婚姻有時候很像三國演義
媳婦,丈母娘完全一心,老公那邊就失衡了。
老公,婆婆完全一心,媳婦那邊就失衡了。
失衡的代價可能是婚姻破裂。
所以得多讀三國,懂得制衡原理,制衡中謀求小家庭的平靜。
現在婚姻,小家庭,男方娘家,女方娘家,各自兄弟姐妹,立體復合的家庭網絡結構,大家庭完全一心概率不大,所以得用三國演義中的原理,新婚小兩口充當吳國的孫權,誰強大制衡誰,充當一個中間價值,誰弱站在誰那邊,保持三大主家庭處于相對平衡平穩狀態才行。
女生愛讀三國演義的少,不懂制衡原理,成年后過度聽媽媽的話,容易導致男方利益受損,最后離婚。
所以推薦新時代女生,多研究下三國,多研究下三國中吳國的孫權是怎么處理的,孫權先制衡魏國,后來蜀國強大后又制衡蜀國。
婚姻關系中要學著讓各方勢力處于均衡狀態下才行。
曾經讀書的氛圍不在了,長大后獨立思考的人就會少了,緊跟著媽寶男,媽寶女就多了,父母之所以能干預到子女婚姻,責任在子女作為成年人缺乏獨立的思想,這點很不好。
最后極少數勸閨女離婚的父母會說,閨女嫁給了壞男人,父母社會經驗豐富,看的遠,要閨女脫離火坑,既然是火坑,閨女早就自己跑了,還用權?
然后是如何確保閨女不從一個火坑跳到另外一個火坑?或是不至于跳到一個坑更大的火坑?
極少數勸閨女離婚的父母,自己婚姻過的幸福嗎?是火坑嗎?就美吵過架?就不是火坑嗎?如果是,應該自己以身作則,做個表率,自己先離了,別在將就,嫁給個更好的,過的更幸福才有說服力。
婚姻自由時代,指的是結婚小兩口,結婚自由,要離婚的小兩口離婚自由。
但是婚姻自由時代,一定不是丈母娘自由的來干涉包辦子女結婚和離婚,對結婚干涉完不過癮,又開始熱衷干涉離婚了。
婚姻自由時代,丈母娘是對自己的婚姻享受自由權,閨女對閨女自己婚姻享有婚姻自由,不能也不是兩代人,父母代替子女去享有。
丈母娘老丈人,真的不該替閨女享受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閨女的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真的不是替丈母娘專程設置的。
對于閨女的婚姻,全程辦理完結婚事情,收完彩禮錢,要男方準備好了房子,車子,結婚才幾年里面,男方又沒啥明顯錯誤,真不該在一手操辦閨女的離婚。
離婚的自由權,從丈母娘手中歸還于閨女,這才是婚姻穩定與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
別說閨女在火坑,不能看著閨女受苦,要真是火坑,不用勸,不用管,人家自己比誰跑的都快,閨女已經成年,真的火坑人家自己會跑的。
所以要用正能量的心態去看待這個事情,婚姻自由,是為婚姻當事人準備的,并非當事人的父母,父母在子女婚姻中把持大權,對子女婚姻和家庭,不一定是好事,一代人管好一代人的事情就好了,跨代管理晚輩婚姻大事,即使出發點是好的,可是時代已經在變了。
別拿火坑說事,就是傻子,掉進火坑,不用勸,本能的也會往外跑,何況是智力正常的人,不要讓金錢和利益迷失心智,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婚姻關系中遇到的問題換一家就沒了?
既然閨女還沒主動離,說明即使是火坑依然有溫暖的地方,非要潑一盆冷水把剩下的溫度給破滅是何必呢?如果規定離婚不分理由,連本帶利退彩禮,二婚、三婚要按照當地習俗標準給彩禮,給嫁妝,這樣壓根就沒幾個勸閨女離婚了,這就是現實,彩禮錢、家產分割收益、替閨女管錢的樂趣,是很容易要人迷失心智的。
所以,降低離婚率,要加強中老年父母人群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沒有穩定的父輩道德文明體系,單方面給子女灌輸孝道理念,只會要父權母權膨脹起來,子女經營夫妻關系和培養下一代的空間壓縮,下一代的勞動成果過多集中在養父母,聽父母話上面,對于子孫傳承來說,是非常不利的,人類要開枝散葉,而不是集中全部力量只為父母安康如意,人類文明的傳承核心就是經營好夫妻關系,為人類傳承開枝散葉。
一代人,消耗完子女的全部心血和成長機會,甚至要子女無力經營婚姻和生兒育女,雖符合孝道文化,但是于人類的傳承非常不利。
孝順、經營夫妻關系、扶養下一代,要三位一體進行,顧上不顧自己,顧上不顧下一代,顧上不顧夫妻感情,都是不理性的。
最后小編再傳遞下正能量,呼吁彩禮回歸理性,呼吁二婚、三婚彩禮回歸理性,要削減彩禮的巨大誘惑力,女同胞們得學著明白,天價彩禮錢,短期里面是有利的,但是放眼一輩子白頭到老,于婚姻幸福不一定是正比關系。
再婚彩禮錢回歸理性,不要讓再婚彩禮錢成為離婚動力和動機,是非常重要的。
提倡加強未成年教育的同時,還要加強中老年人的精神文明建設。
彩禮和嫁妝,本來是父母為了關心下一代,兩個家庭共同出資為新婚家庭提供一份溫情的保障,而不是一個或是多個家庭對另外一個或是多個家庭的幫扶,彩禮本來的目的是照顧下一代。
社會需要更多的是有溫情有人文主義情懷的家庭理念,而不是利用親情謀取個人或是家族利益。
婚姻自由,是為保障婚姻當事人的自由,婚姻自由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而非父母。
結婚和離婚涉及太多經濟利益,對婚姻的穩定性來說非常不利,尤其是當其中一方,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存在經濟誘惑的時候,婚姻的脆弱性就會表現出來。
結婚、離婚、再結婚、再離婚,如果多次反復都有經濟收益,這個時候,真的需要反思彩禮的存在,是不是已經到了要回歸理性的時刻了,婚姻是愛的結晶,并不是經濟學中的交換。
其實回頭看下,如今已經是21世紀了,是男女平等的時代,閨女已經跟兒子一樣來履行贍養義務了,再遇到子女情感問題的時候,本應該以開導勸說為主,在男方沒有特別明顯錯誤和不良行為前提下,即使是父母,勸說閨女離婚也是非常不合理的,閨女離婚后的心情和失落,就不考慮一下?子女后代的健康成長不考慮?
另外也別說是個女的不愁嫁,不要被雞湯誤導,即使是女的,找到合適的,能夠其樂融融的二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最后想起一句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現在看來也是非常有道理的。
女本柔弱,為母則剛,
女本柔弱,為丈母娘則緬懷世界情懷,做一個有情懷、有擔當、有人情味的丈母娘,公平起見,婆婆也應該一樣。
傳承孝道文化同時,一定要加上子女獨立意識的培養,不然父母過度控制子女的精神和思想弊端是非常大的。
提倡尊敬老人的同時,也要同步提倡愛護晚輩,愛護子孫后代,尊老與愛幼要相結合。
夫妻恩愛、孝順老人、愛護子孫后代,三者要同步進行。
如果女方的無理取鬧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當事人的正常生活,當事人可以直接選擇報警。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你好!算犯法。
就是不離婚他們來鬧也是犯法的,看樣子女方家人不同意你們離婚,這只有你們最清楚了,該不該報警。我只能告訴你是犯法的,你看報警部報警呢?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謝謝!不可以,離婚了就是兩個人了,不是一家人,就像你和我一樣,你可以報警,要不然怎么解決問題呢?又不能打人
提問的悟空先生,沒有說明女方為什么要離婚,娘家人來打鬧不是沒有原因的!
你想嘛!和你過得好好的婚姻,女方提出要離婚,還搬出娘家人來和你打鬧,原因很多,不知道你是哪種原因?旁人難斷家務事。
生活中,一般情況下,都是丈夫一方背叛婚姻,或者對家庭不負責等,讓女方不能原諒和容忍的原則問題,女方萬不得已提出離婚;還有一種就是女方視婚姻為兒戲,為一點點小事情都大吵大鬧不講理,常常把“離婚”二字掛嘴邊,還搬來娘家人威脅自己的丈夫。
前者是可以通過夫妻冷靜一段時間,看能不能繼續生活;如果女方堅決不原諒自己的丈夫,非得離婚,建議雙方還是需要冷靜一段時間,非得走離婚這條路,娘家人出面也是好好說話嘛,不必要打得雞飛狗跳的。
心平氣和協商離婚是最好的,或通過法律來調解。
后者離婚的女方,我想一個家庭夫妻雙方,通過彼此共同生活,感情一點點的磨合,往好的方向發展,互相需要相愛包容,理解,還是可以生活下去的。
在這里,給年輕人建個議,作為妻子,如果自己丈夫人品沒有問題,你們感情也很好,平時夫妻小打小鬧,不要動不動就告訴娘家人。
你們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而疼愛你的娘家人心里還在傷心難過,是不會輕易原諒你的丈夫的。
所以提出離婚不是隨便的事情!望正在為婚姻磨合痛苦而甜蜜的家庭,好好珍惜相愛時的初見時光,好好愛著彼此!沒有什么過不去的坎!
祝幸福(^o^)o
我認為主要在自己
離婚是夫妻兩個人的事,和家里人無關,任何一方阻撓都沒有用,只有法律說了算。不管怎樣,能不離最好不離,夫妻之間沒有深仇大恨,也不可能沒有矛盾,男女結合在一起不容易,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離,人生苦短,轉眼就是一輩子,千萬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