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先在男方家辦還是女方家_談結婚是在男方家還是女方家?
特邀律師
一般情況下,都是男方及其父母攜帶一些禮品到女方家談。但是現在都是雙方父母及當事人相約在酒店吃飯時商談。
這個所謂的講究我也不太懂,我也是第一次結婚,也還沒有接,還在準備中,女方可能也要看當地的習俗,這種情況兩個人早點在外面迎接賓客,其他禮節就看你們如何興了
似懂非懂
舉行婚禮,各地有各地不同的風俗,別的地方的風俗我不知道,在兩廣一帶的婚姻風俗我倒十分清楚,現在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吧。
子女要結婚,這是兩個家庭的大喜事,一個要嫁,一個要娶,信迷信的人就會挑日子,什么日子是正日子適合婚姻嫁娶。對于不信邪的人,就會撿日不如撞日,逢國慶節,五一勞動節,或者是元旦節,親朋好友在家歇息都有時間,大家在一塊熱熱鬧鬧的度過這個值得紀念的喜慶日子。
在農村,男方選定正日子舉行婚宴的前三天,女方為了喜慶,送女兒出門,就會通知所有的親戚,鄰里,朋友來參加女兒出嫁的告別喜宴。受到邀請的賓客都會帶著祝賀的紅包或者禮品來參加宴會,高朋滿座,歡聚一堂。
舉行婚禮的正日子一到,新郎來接新娘的時候,送親的人就會將這些在娘家收到的紅包和禮品連同陪嫁的嫁妝一起送入夫家,在熱鬧的婚宴場上,新郎新娘拜天拜地,拜父母,拜親朋好友,夫妻對拜就算禮成。
你說,像這樣結婚先在女方家辦喜事,不算不懂規矩吧。
一般來說如果你們的關系基本明確后是男方先去女方家登門拜訪,這主要基于“男婚女嫁”的傳統禮節,必竟女方父母含辛茹苦二十年(乃至更久)培養出來的女兒即將讓你(男方)說娶就給“搶走了”,你總得先給女方父母家人一個尊重吧?當然這個順序也不是絕對不可違,這要看你(女方)父母是否心胸寬廣?不計小節了。
沒有特別的標準。但是中國歷來習俗,是:女方先去男方家,因為以后是女方到男方家去生活,所以看男方家庭環境和家庭成員,同理,也讓未來公婆看看未來兒媳婦怎么樣。兩者有一者覺得不行就要黃(當然哈,這是傳統舊社會的時候)因為這是以后長期相處,不行就不要浪費時間,找下一個哈!然后是男方去女方家,這個更多傾向于讓未來岳父岳母看看女婿怎么樣,能不能靠得住啥的。能不能放心把女兒交給他。然后就是男方攜父母去女方家提親啦!彩禮嫁妝啥啥啥該談的談!煙酒果禮都帶上。就是對女方家人的尊重啦,謝謝你養個女兒給我們家做兒媳婦啦之類的。(雖然有彩禮,但是你們真的覺得彩禮可以買一個人??你愿不愿意收你兒子彩禮嫁給別人啊?所以很多地方有句:娘家人不能得罪。去了你家,就是貴客那種)基本上,只要沒到訂婚甚至是結婚,女方父母是不會去男方家里的。之前的習俗思想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我嫁個女兒給你家,我有自己的家,不要讓你覺得好像我要巴著你一樣。當然,現在沒有那么多舊思想,很多也要按照實際情況來了。但是有些道理不是不變得,比如,去“討好”丈母娘呀!在婆家好好表現呀!婆家人要特別尊重娘家人呀!(我沒說婆家人不用尊重,杠精走開。)至于誰先去誰家,沒有太大的所謂啦。要爭執不下,就用老習俗吧…
結婚辦酒席在我們家鄉無論縣城還是農村都是男方先辦,女方后辦。結婚當天,無論過去和現在都是男方家比較熱鬧,有氣派。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結婚的形式,喜宴的擋次也越來越高擋,越時尚。特別是縣城和農村較富裕有錢的人家,低者花上五、六千元,高者萬元以上,聘請婚慶公司操辦,有婚車,有槍響,有樂隊,有司儀等,熱鬧非凡,隆重氣派,喜慶吉祥。結婚儀程舉行后,接著請頭開拜,親朋好友送紅包(請頭禮)。此后,喜宴開桌。酒席桌多少由各家的親朋好友多少而定。第二天新娘和新郎去女方家,稱女兒回門,也稱請三天(實際是兩天,可能夜間算一天,傳統習俗), 女方在自家或在酒店,邀請親朋好友吃喜宴,農村個別地方按傳統規矩收禮不待客,不招待親明,只有女婿、女兒及自親二、三桌宴席。
作為一個男性視角,彩禮是應該給的,兩家可以協商解決。酒席錢如果你們是分著辦,應該是各付各的,如果在一起辦,男方為女方直系親屬備幾桌,一般稱為新親酒席,其他女方朋友同事都是自己付錢的。當然也在講,有的是結婚女方家擺酒收的禮金都給女兒帶走的,男方家付酒席錢,看怎么協商的。總不可能人家花錢擺酒,你家把錢收走,這樣有點過!當然,我對于婚姻的關系一直秉承雙方統一認識的思想,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如果他家愿意那什么也沒說的。如果不是主動的,就還是按規矩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