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和同時犯的區別_刑法上的同時犯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二人以上同時同地侵害同一對象,但彼此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意思聯絡的,為同時犯,而不為共犯。如,甲乙兩人不約而同在同一倉庫盜竊,各偷各的,不屬于共犯,因為缺乏意思聯絡,屬于同時犯。同時犯,即二人以上沒有意思聯絡,對同一對象同時實施同一的犯罪行為。可分為一般同時犯和特殊同時犯。特殊同時犯又稱同時傷害,指二人以上沒有意思聯絡,在相同或相近的時間或地點,分別對同一被害人實施暴力、導致被害人傷害,但不能證明該傷害或者傷害的輕重是由誰的行為導致的。一般同時犯是特殊同時犯以外的情況。民法侵權領域叫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行為。
您好,單位犯罪與共同犯罪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產生犯意的時間不完全相同。單位犯罪中,犯意只能產生于犯罪行為實施以前。這是因為,單位犯罪總是在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單位負責人決定之后才去實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產生之后才去實施。共同犯罪中,犯意產生的時間是較為隨意的,既可以是在實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實施犯罪過程中。(2)犯意的種類不同。單位犯罪中的行為人在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為人在主觀上既可以都表現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現為直接故意,有的表現為間接故意,還可以都表現為間接故意。(3)承載犯意的最終主體不同。單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犯意外,還存在一個單位犯意,并且最終是以單位整體犯意來追究的,即在單位犯罪中,犯罪活動是以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個人意志要通過單位的意志表現出來。共同犯罪中,除了各個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動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義實施的,不存在以另一個單位的名義實施犯罪的情況,即使是以另一個單位的名義實施的,也不能代表該單位的意志。這是區分單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個重要標準。(4)犯罪動機不同。單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實施犯罪活動的動機是為了實現單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實施犯罪活動的動機是為了實現個人目的。這是區分單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個重要標準。當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單位的名義實施犯罪時,究竟是按照單位犯罪處理,還是按照共同犯罪處理,就必須考查是為了個人利益還是為了單位利益。(5)單位犯罪的情況下,單位成員并非都有犯罪意圖和犯罪行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團的參加人都有犯罪意圖和相應的犯罪行為。(6)單位組織與共同犯罪中組織不同。在單位犯罪的情況下,單位都是合法組織(根據司法解釋,為了犯罪組建法人,然后以單位名義進行犯罪,其犯罪行為不是單位犯罪。如賴昌星走私案)。共同犯罪中組織即犯罪集團是為了犯罪而建立起來的非法組織。在某些情況下,建立非法組織的行為本身就構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條規定的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罪。多數情況下,建立犯罪集團是犯罪的預備行為。(7)法律規定的模式不同。對于單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總則統一規定與分則具體規定相結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則沒有對某種具體犯罪設立單位犯罪條款,即使行為符合單位犯罪的條件,也不能按單位犯罪處理。例如,某行政單位經集體討論決定,挪用本單位100萬元資金從事股票投機,希望給本單位謀取一些預算外資金,結果造成重大損失。這種行為完全符合單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沒有對挪用公款罪規定單位犯罪,因而對該行為不得以單位犯罪論處。對此情況,如果該行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構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對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總則統一規定的模式,犯罪活動只要符合刑法總則有關共同犯罪的規定,就應當按共同犯罪處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規定。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兩個人共同犯罪的,要區別主犯和從犯,對于主犯要承擔全部的犯罪罪行,而從犯要依據犯罪情節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謝謝邀請!
首先我們要了解在共同犯罪中什么是主犯,什么是從犯!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據題住的問題,我打個比方,3個人準備去偷一家超市,A去踩點,B望風,C具體實施盜竊!
而A踩點完畢后,告訴了B、C里面的情況,然后合計怎么偷,偷的當天A沒去現場
在這個案件里面C具體實施盜竊是主犯,B是協助盜竊是從犯,A雖然沒去現場,但是也給予犯罪提供了幫助,也是從犯
在共同犯罪中既然分主次,對于犯罪團伙的首要分子的C肯定是要接受全部處罰的,就比如該案件涉及到的金額要判1年半,C就要被判1年半
而A、B由于是從犯是次要分子,我國刑法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他們的刑期肯定要比C要少!
但是如果C是自首的或者在看守所期間有檢舉立功的表現,那C也是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
所以主犯的刑期和從犯刑期一樣或者比從犯還少是完全有可能的
當然如果主犯既沒有自首又沒有立功出現這種情況的話,檢察院自己都會抗訴的!
片面共犯不屬于共同犯罪。理由如下:片面共犯是指參與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認識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沒有認識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販賣毒品罪是指違反毒品管理法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買的行為。販賣毒品罪作為侵犯同類客體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罪名中 的一罪,既有一般意義上的犯罪證明標準和要求,也有其特別之處。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 是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這里既有量的規定,又有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