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土地證_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區別是什么?
特邀律師
土地使用權:是對土地這種特殊的資源分派出的一種權利,具體有所有權、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其是一種權屬憑證。
賬務處理為: 借:無形資產/國有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購入) 或實收資本(投資者投入)
呃,很有意思的問題,不知什么情況下能問出這個問題。土地使用權證的內容范圍比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內容范圍大,土地使用權證應該有土地性質項,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則不會有這項。證上土地性質內容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總的來說,土地使用權證隨內容不一樣可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只能是對國有土地使用權記載。
謝謝悟空邀請回答問題。
具體問題。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有區別嗎?
一己之見。一是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使用證表明該宗土地為國家所有;集體土地使用證表明該宗土地為農村集體所有。二是使用年限不同。國有土地因用途不同使用年限有差異:城市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集體土地用于農戶住宅,使用年限為長期。三是流轉范圍不同。國有土地使用權可在不同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依法流轉;集體土地使用權目前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之間流轉。四是融資不同。國有土地使用權可在金融機構抵押貸款,集體土地使用權在非試點地區就不能獲得貸款。
趨勢判斷。目前,國家正在開展農村土地征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等"三塊地"改革,相關政策可能會有所調整,大家可密切關注。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就有你所購買房屋的土地分攤面積和性質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公有的,房產證是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50年、70年是針對該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購房者購買后,則屬于業主所有,但業主僅擁有這塊土地上對應的商品房擁有權,而沒有土地的使用權。
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業主購買商品房,目前沒有硬性規定需要發放國土使用證,業主如有需求,則需要在開發商的配合下向國土局申請。
本回答由經濟金融分類達人 商永柱推薦
國有土地使用證與集體土地使用證區別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一、所有權不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二、使用人不同:國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集體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該村集體的村民或企業; 三、土地用途不同:國有建設用地可用于居住、工業、商業、娛樂、辦公、旅游、綠化景觀等建設(用途廣泛),集體建設用地只用于建設村民或村集體生產、生活所需的用房; 四、使用權類型不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出讓、租賃、授權經營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撥用宅基地, 五、使用年限不同:國有建設用地有使用年限(劃撥土地除外),集體建設用地沒有使用年限。
土地證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截止2009年1月,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2003年,中國開始頒發林權證,其四項權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權益。
房產證
現在市面上的房屋產權證書大致有三種: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這三種產權證書在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購房者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書面憑證,其財產權利受國家相應法律法規的保護和規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著一定的區分。
普通商品房
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包括四個部分:房屋使用權、占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擁有全部的這四項權利,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自由的轉讓、出租或贈與,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購買人除稅費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費用。
經濟適用房
經適房是國家為照顧中低收入居民購房而實施優惠措施,經適房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給開發商使用的,這就是經濟適用房價格低的主要原因。
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書所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樣,惟一不同的是,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購買人要按經濟適用房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沒有標定地價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這樣,在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后,購買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再次交易的時候,就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了。
房改房
房改房產權證基本可分為兩種:按成本價購買的產權證(下簡稱成本價)和按標準價購買的產權證。
房改房產權可能很多人覺得是改造后的房子產權。其實不然,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住公房以標準價或成本價扣除折算后(舊住宅還要扣除房屋折算)購買的公房。
房改房產權如何界定
房改房產權可能很多人覺得是改造后的房子產權。其實不然,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住公房以標準價或成本價扣除折算后(舊住宅還要扣除房屋折算)購買的公房。那么,下面我們就具體來學習一下房改房產權的相關內容吧!
1、按成本價采購的房改房
按成本價采購的房改房,其房子的運用、占有、處置的權力悉數歸產權人一切,不需通過原產權單位贊同就可處置。但其房產證上有未交納土地出讓金和以成本價采購等記載,因此在再進行轉讓時,買賣雙方應根據各地不相同的規則補繳必定的費用,不然不能處理過戶手續。
2、按規范價采購的房改房
按規范價(報價低于成本價)采購的房改房,其房子的運用、占有、處置的權力悉數歸產權人一切,也不須通過原產權單位贊同就可處置。在2003年之前,已購房 改房(含成本價和規范價房)上市需批閱,收益需按必定規范和原產權單位分紅,規范價房改房出售時原產權單位還具有優先采購權,這些約束現在都已取消(除非 在與產權單位簽定的公有住房買賣合同中有特殊約好)。在再進行轉讓時,買賣雙方也應根據各地不相同的規則補繳必定費用,不然不能處理過戶手續。
3、按規范優惠價采購的房改房
按規范優惠價采購的房改房與按規范價采購的房改房的約束條件是相同的。
規范優惠價是比規范價更優惠的一種方法,依照規范優惠價采購的房改房,其產權人要想再上市買賣時,與規范價產權房改房的買賣是相同的。
依據國務院發布的《對于全部推進鄉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見》相關規定,只需享有福利分房權力的職工,依國家政策規定參與房改,交納了購房款,即對房改購得的房子享有產權,不應以未發房產證而否定其權力。
沒有區別。用來登記的證書名稱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是實質意義是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證件。因為對于國有土地來說,人們只享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這兩個證不存在哪個值錢哪個不值錢的問題(沒有房屋使用權證,只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叫土地使用證。),都屬于物權登記憑證。如果抵押的話,房屋抵押土地隨之抵押,抵押額里既含著房屋價值又含著土地的價值。辦理抵押貸款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都是必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