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女結婚法定年齡_男女結婚法定年齡?
特邀律師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的不得早于22周歲,女的不得早于20周歲,少數民族地區可以適當放寬。
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之后就算晚婚
世界主要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如下:伊朗法定結婚年齡9歲;荷蘭法定結婚年齡12歲;俄羅斯法定結婚年齡14歲;法國法定結婚年齡15歲;菲律賓法定結婚年齡16歲;韓國法定結婚年齡16歲;日本男18歲、女16歲;巴西16歲;中國香港16歲;中國臺灣16歲;美國各州不一,部分州規定,如雙方未滿成年人年齡,須經父母同意方可結婚,有的州規定男子不滿18歲、女子不滿16歲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結婚。愛達荷、密西西比、新澤西和華盛頓等州則允許年滿14歲的男孩、年滿12歲的女孩結婚;
我國憲法規定男性結婚法定年齡是22周歲。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女分別是男方22周歲,女方20周歲。
什么時候算是到了"結婚的年齡″?
謝小秘書之敫!
答題:在六七十代或當今乃存在著早婚早育等現像的發生,而在這個主題之間也可能鉆了法律的空子。在六七十年代鉆法律空子大有人在,有的剩至小到十五六歲的女生,男生也有十七八歲的年齡段。講一個農村的典形故事長開全文,記得隔壁村就發生過這樣一件事,隔壁鄉村的一個小女生與隔座山的一位男生在山頭放牛,雖然隔鄉但與隔壁鄉村以交界處一起經常放牛,長此在交流勾通之男女產生了戀愛關系。也許是沖動與在長期的交流之并沒有把握“潔操與貞操″,然而就是在這種沖動之下在樹林之中"發生了關系″。隨著時光的流長,而這個女生才發現自己有孕在身。此女生還不到十五歲,而那個男生也二十三歲,在農村發生這種丑事一般作為文化素質低,而又有省傷“家風敗德″之事又不能張揚,怕約是引起鄉鄰的嘲笑和譏諷。必然這種行為肯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處于"顏面″女子家人主張將不滿十五歲的女子嫁給了二十三歲的男生,從七年代算起,也許這對夫妻可能孫子應該都有十幾歲了。
而按照我國的《婚姻法》之一款的規定,女方在未成年無是否自愿或不自愿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一律以強奸罪論處。假如以這一點法律常識,問這個男生是否構成強奸罪?而正是在這種錯誤的行為之中夫妻還是很恩愛。但有一點是很明確的性質,那就是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是正確的,而在這種性質特針之中得世人三思。而在《婚姻法》之中有明確之規定,女結婚不得少于20歲,男結婚不得少于22歲。而這些《婚姻法》之中的條款作為當今認為應當實當修改降低結婚年齡,應當降為女方結婚為十八歲以上,男結婚為二十歲以上,為什么?基建于生活的改尚,年輕人發育成熟的特點較早,之所以降低婚姻年齡有助于對國家人口的增長。同樣用這種性質也減輕老齡化之負擔。比如當今的十三四歲的學生身高有超過六七年代個別成人的標準,從這一點上足以證明生活的富有足使未成年人發育與早熟之對比性質。
在什么時候是“結婚年齡″一題之中只有在撐控的法律之內才是受法律保護的“結婚年齡”!高文化思想素質,遵守法律法規,不超越跨過文化文明思想與道德的底線!不以玩弄感情與貞操為底線,謝謝大家閱讀!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18歲,女不得早于16歲。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中國婚姻法關于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愿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