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打人犯法嗎_打精神病人算犯罪嗎?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好,正常人先動手毆打精神病患者,對于打人的,現在派出所有一套很完整的流程,應當拘留7到15天,罰款并賠禮道歉!警察接警后人家家屬要看被打的情況,按客觀情況定傷,是屬于什么情況。協調賠償,或者得治安拘留。
從人道主義出發,精神病患者,他是被限制民事的責任能力人。他主觀上沒有故意傷人的情況,從情理上都不應該動手毆打!平常人應該多理解下這一類群體,需要社會多普及,宣傳,給予溫暖,和盡量減少這類群體的出現。
通知其家人,觀察想辦法,尋求專業的精神科醫生幫助,打電話報警。
想想看正常的倆人發生打架的情況,也是看誰先動手,誰先動手誰就錯。誰動手毆打人誰必后悔!且付出代價。
因為你不能指望靠刑罰來讓精神病人悔過。妄圖依靠懲罰,暴力去改造一個精神病人的病態認知基本上是徒勞的。雖然精神病人大多數會保留動物趨利避害的本性,但是對于比較核心的癥狀,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比如一個病人認為你在害他,見了你就要罵得你狗血淋頭,那么就算你把他打成殘廢,這個想法依舊不會改變,哪怕行為上會收斂一點。況且精神病人傷人也并非不用負責。且不談監護人要負有民事賠償責任,光是住院,基本也就和坐牢沒什么太大區別了。辛普森殺妻案,有興趣可以了解一下。
根據2013年我國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辱罵、毆打、虐待精神病人均屬于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由于精神病人受幻覺妄想支配,常常出現言語和行為紊亂,給家屬造成了非常大的精神負擔和經濟負擔,甚至周圍鄰居也不堪其擾,怨聲載道。
在這種情況下,家屬很可能失去耐心,對患者施行語言或身體暴力,我曾經遇到過病人被毆打致死的案例。結果受到法律制裁。
遇到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是把病人送到當地的精神心理衛生機構進行長期治療,或是送到“精神與智力殘疾病人托養中心”。
貧困家庭可申請紅十字會“貧困重癥精神病人”住院補貼和當地殘聯的補貼,這是對長期慢性精神病人最好的人道安排。
謝邀!
這個問題十分嚴峻,究竟是否有罪一定是看是否判定正當防衛!
我是精神科醫生,工作了十多年了,接觸了很多精神障礙患者,也遇到過患者突然沖動傷人等危險的行為,至于應該如何處置,關鍵要看你是誰?你有多少能力能阻止精神病人的侵害。
精神病人會攻擊周圍的人嗎?
肯定有這個可能性,但也要看患者的具體診斷,和癥狀的危險程度,不是輕病診斷就一定不會傷人,主要還是要看患者當時的精神狀態。
比如就曾經出現過多次分離轉換性障礙的患者在發病時突然沖動傷人的行為,但是分離轉換性障礙相對應大部分精神障礙疾病來講,診斷的級別要輕的多。
大部分出現攻擊行為的患者都是出現了被害妄想,或者受幻覺支配才能出現沖動傷人的行為。這種情況下患者的判斷是受到精神癥狀的影響,或者是完全的支配,也就是說他們也不想傷人。
遇到精神病人沖動傷人怎么辦?
有時候精神病人沖動傷人對于醫生也是難以預料的,危險是時時刻刻存在的,所以如果一個精神病患者出現傷人的傾向性,最好的辦法是遠離他然后報警!或者實在躲不開制服他,用傷害的方式去制止傷害一定是下下策了。
曾經我在值夜班的時候就遇到過患者突然沖動要用帶豁口的鋼管刺護士,出于職責我不可能轉身跑開,于是沖上去和患者搶奪鋼管,最后在趕來的男護士協助下搶下了帶鋸齒的鋼管,手上也因此縫了七針。
出于正當防衛的有限度攻擊是被保護的,只要不是報復性的攻擊或者過度的攻擊,都是受法律保護的。比起是否受到攻擊,我倒覺得有些人是應該加深一些疾病認識,不要肆意嘲笑精神病人,或者不尊重精神病患者,這樣很容易激惹到精神障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