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離婚了彩禮錢能退嗎_結婚后三年離婚需要退彩禮嗎?
特邀律師
你好!
結婚三年離婚一般情況下不用退彩禮。只有一種情況,給付彩禮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退還彩禮,那就是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了彩禮而導致其生活困難的。
當然如果訴訟到法院,那么要求退還彩禮一方必須舉證證明其訴訟主張。
你呀,想的太簡單了,怎么可以只追回彩禮,你應該讓她賠償你青春損失費,大好的年華都浪費在一個給你生女兒的女人身上,真不值得,你的生殖器就為了你爹媽長的,想生兒子,可惜你沒有兒子命,生男生女是取決男人的,不懂去百度。呀,這樣一看,生個女兒和女方沒關系,完全取決于你,你看看,你結婚的時候一定沒說清楚,說生女兒離婚,必須要兒子,所以你彩禮要不了,你應該賠償人家全部家產呀,否則你以后生個兒子也是同性戀,哈哈,生也白生
說說我現在的自己吧,和我老婆結婚一年了,戀愛到現在前后三年多。去年9月10號領證到今年9月20分開。一年多點,沒孩子沒辦婚禮。她也準備和我離婚。她說我對她不好,不愛她,兩個人性格不合,生活中也會偶爾吵架拌嘴。在我個人感覺沒有原則性的錯誤的前提下離婚如(賭博 不正混 工作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嫖娼 出軌 打她 罵她等等 )如有上述情況我也能接受她提離婚。可是這些我都沒有。而且吵架拌嘴不是夫妻中在常見不過了的嘛,工資從去年7月10號發工資到現在每個月7000工資都準時給她,個人零花錢500每個月。只會少不會多。而她現在還要堅持,我也看開了,作為男人和我個人的想法,離婚可以,一年多工資我可以一分不要了。戒指手鐲 項鏈兩萬多我也不要了。但是16萬的彩禮必須一分不少的給我。16萬對我來說也是辛苦努力出來的,我父親多年前不在了,是我和我媽媽省吃儉用省出來的。更因為這個不單單是一筆錢。更是一種我對你和對兩個人這場婚姻的態度。既然她個人主觀覺得我不好,那就好聚好散,但是目前說只愿意給我六萬就草草了事。我是接受不了的。
我國對于彩禮返還問題以是否辦理結婚登記為節點,處理原則不同,對于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以支持返還彩禮為處理原則;對于已經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一般是不予返還的,只有存在特殊情形才會得到支持。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就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 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結婚后只有存在上述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時要求返還彩禮的請求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對于彩禮的范圍,目前我國法律尚無明確界定。實務中一般處理此類問題時需要考慮給付的數額大小、有無花費及當地的婚俗習慣等因素。對于給付的增進雙方感情的節禮、平時給付的價值不大的小禮物等一般認為不屬于彩禮的范疇,不會支持返還。 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