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農村分戶有什么新政策_農村自然分戶有何規定?
特邀律師
在農村,子女們成家立業之后都會和父母分開住,同時還會辦理分戶。但戶口分戶絕不是隨意的事情,都是有條件、有流程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說說,在2019年農村戶口分戶有哪些新規定,要如何辦理,不清楚的快來看看吧。
一、2019年農村戶口分戶新規定
根據相關管理規范,農村戶口分戶有兩個基本前提,經濟獨立和生活獨立。分戶人有自己的經濟來源,自身的經濟行為已經獨立;分戶人是獨立居住生活,擁有自己獨立的房產。具體的規定如下:
1、與家人居住于同一個房子里,由于孩子工作結婚等問題導致無法繼續一起居住的能夠申請分戶。
2、申請人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禁止分戶。未滿18周歲的人民事行為能力欠缺,無法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人。
3、申請人在經濟和生活上沒有完全獨立的禁止分戶,分戶的前提就是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生活可以完全獨立。
4、國家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很多農村會遇到拆遷的情況。為了得到更多的拆遷款,有些夫妻就會辦理假離婚。所以一般情況下,要拆遷的地區是禁止分戶的。
5、農村房子所在的宅基地子女是可以繼承的,如果家里只有一個孩子,分戶后獲得宅基地,再繼承上一輩宅基地,這就違反了“一戶一宅”的規定。所以,農村的獨生子女是禁止分戶的。
6、并不是所有因為離婚產生的分戶都可以得到土地,具體的情況還是要看戶口的性質,相關的規定大家可以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我回答不敢說權威,但我經歷過動遷,把所知道的說出來,供大家參考,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一戶兩宅是政策不允許的,既使一戶一宅也是有嚴格限定的,比如一個人能批三十至四十平米,三口之家也就90多平米。但現實終歸是現實,對于出現的一戶兩宅和一戶多宅,怎么處理呢?
首先,一宅之后又出現的住宅,那就看是不是政府批準建的和有沒有房屋所有權證件。如果未經批準和沒有證件,那就按無證房屋處理。無證房屋又分違建與合法建筑。政府有個界定,如最近五年建的算違建,五年前建的合法,給予補償。違建沒有補償。合法建筑有補償,但也就幾百元一平米補償。至于一戶兩宅和多宅,那就看你有沒有房證,如果有房證的話,政府就承認,只要是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至少2800元一平米補償。
農村自然分戶,基本條件就是兄弟之間都已成人,也就是都已年滿十八周歲,并且至少有一個已經結婚,需要另立門戶,分開居住,也就是把戶口分開來,把一戶變為兩戶。
達到分戶的基本條件,還需要另外一處宅基地,分開的一戶要有住所,才能另立門戶,這就得申請宅基地。
申請宅基地,首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由村委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給你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建設規劃許可證》。住所建好之后,用這兩個證去房管所換取房產證。然后拿著房產證、原戶口簿、村委會證明到公安部門,一般是分局管轄派出所辦理分戶,把原有戶口分開,變成兩個戶口簿,兄弟二人一人一個戶口簿,從此就變成兩家人了,兩處宅基地、兩個戶口簿。
農村自然分戶,按流程應該就是這樣。但往往在實際辦理當中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使你一時半會辦不下來。
最常見的問題就是,你申請宅基地,人家就要你分開的戶口才給批;你去派出所開戶,人家卻要你的住所材料,導致互相踢皮球的事情發生。
聽說有個人需要分戶,就到村委會申請宅基地,村委會告知他要有分開的戶口本才批宅基地,沒有的話批不了;這個人又到派出所辦理戶口分開,結果派出所又要宅基地材料,沒有的話又不能辦理。這個人就告訴派出所民警,說村委會說了,讓派出所開個證明,就是我達到分戶條件,能分戶的證明,希望村委會批準宅基地,有了宅基地就可以辦理戶口分開。派出所民警覺得也有道理,就給開了個證明,一再告訴他,宅基地批下來了拿給他看一下,不然他不放心,這樣會違規的。這人就拿著證明到村委會,結果就把宅基地給批下來了。有了宅基地,一切就順理成章了。
農村宅基什么情況下可以辦理分戶?
在當下的農村里,宅基地審批與分戶操控得非常嚴,一般很難辦理。
兩方面互不著岸,給認真需要分戶的家庭造成很大困窘。
你要想申請一塊宅基地供使用,村委會及宅基地審批機關首先就看你分戶了沒。如沒分戶免談,等你分戶了再說。沒分戶是申請不到屬于自己一塊宅基地的。
我們再來看看主管審批分戶這一方(鄉鎮戶籍機關派出所)。你要辦理分戶可以,但分戶必須具備供分戶使用的住房,此為分戶的先決條件。如沒有供棲身的住所則不符合分戶條件,免談。沒有供分戶的住房這一首選條件,戶籍主管機關是絕不會給你分戶的,這也是硬性規定。
那么問題來了,沒分戶的申請不了宅基地;反之,沒宅基地就不能建房,自然分戶不會批準。這不自相矛盾嗎?誰解這個結?
以上皆為農村中的真實情況,是否為土政策不敢妄論(未作考證)。我想,無論該規定出自何方神圣,真心希望改一改,為老百姓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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