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五險一金_公司不繳納五險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好,我是歪辣椒,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從這三個方面做簡單描述:
1-五險是什么
2-繳納五險一金有什么好處
3-繳納五險一金劃算嗎
希望能幫助到你!
如果你入職的是中大型企業應該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畢竟,一個企業的信譽是很重要,行業內要想穩步發展,逐步做大做強,基本的民生保障必須滿足。
從你描述來看,是入職的小公司或者是創業型公司。你可以觀察下你入職的這家公司,看下除了沒交社保,其他規章制度等是否也是不完善的,如果確實不如其他正軌公司,那就能解釋為什么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緣由了。
另外,剛起步的創業型公司,在今年疫情沒有全面消除前,確實生存還是蠻難的,因為疫情,也倒閉了不少企業。如果你是企業老板也會更多考慮把資金用在幫助企業實現營業額上面,也只有企業順利渡過了難關,社保的問題才有可能會實現。
看你如何平衡這個選擇,如果看重社保的繳納,可以去到正軌的中大型公司;如果看重初創企業、小公司的更大發展空間,留在這里,社保可以先自己繳納著,之后再與老板溝通。
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助到你。
很多公司都會給自己的員工繳納“五險一金”,讓員工能夠享受到國家的這一項福利政策,現在我們很多人的年輕人在找工作的時候,除了要知道公司的薪資支付之外,還有就是要詢問公司是否要給員工交“五險一金”,要是公司不幫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我們也有可能不會去這個公司,但是我們在了解的時候會發現很多的公司都只給員工交“五險”,卻不交“一金”,對此很對人都不太理解,那為什么有的公司只給員工交“五險”,卻不交“一金”,答案在這里,一起來看看!
首先就是我們知道五險一金,是非常高大的名詞。曾經五險一金是工作好的代名詞,繳納五險一金的單位,不是機關單位就是國企,要么就是國企,要么就是實力強勁的私企。于是大家在找工作的時候,首先就是關系的就是,不是繳納五險一金,尤其是在公積金方面,是區分單位好壞最大的標準,但是其實住房公積金不是強制繳納的,社保的五險也是強制性的,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的五險,住房公積金是不再其中的,屬于企業給員工的福利性質,在給員工繳納公積金的時候,企業至少要付出工資的5%~12%的費用,一般的企業,都不交的。
我們所繳納的“五險”是我們國家的一項保障政策,是我們生活的一個保障,是在我們需要的時候提出申請然后再按照具體步驟使用這些保險,來領取一些補償金,沒有使用的時候就沒有了。我們在買房的時候,根據自己的需求從這個公積金賬戶里把自己之前繳存的錢給取出來使用就可以了,里面的錢最后都是進了自己的口袋,公司不會得到一點好處,所以很多的公司也不會愿意給員工繳納“一金”了。
民營中小型企業都有很多未給員工繳納社保的,而這是法律規定強制性義務和責任,何況住房公積金還不是法律規定強制性要繳納的,所以很多企業從節省成本來考慮,當然就不給繳納住房公積金。
因為“五險一金”里面,五險總共加起來交的費用,有可能都比不上一金多,而且很多人對“一金”都不了解,認為交不交無所謂,然后入職的時候也不會強調,公司站在節省成本的角度考慮,肯定能省就省了。
我們先來普及下這個“一金”的作用及如果不交為公司節省的成本。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在員工在職期間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金。那么繳納住房公積金有啥作用呢?
1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公積金的繳納比例,可以貸款最高60萬元。
2 如果不需要買房貸款,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那么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呢?也是很多人最關心的,一般情況下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的繳納比例均為5%到12%,可以自行選擇。個人的繳納比例要高于或者等于公司的繳納比例。
假如說你的工資基數是一萬元,那么我們取中間值的比例8%計算,一個月個人繳納的公積金就是800元,個人繳納的部分從工資中扣除;公司再幫你繳800元,這800元是不算在你的一萬塊錢的工資里面的,這樣算下來你一個月就要繳1600元的公積金,一年12個月就是19200元,如果你在這個公司工作五年,工資不漲的話,那么五年之后你的公積金里面的錢差不多將近10萬元。如果公司不幫你繳公積金,那么五年你就要幫公司省了將近五萬元。
大公司員工比較多,假如說一個公司有500人,人均工資基數為兩萬元,繳納公積金的比例為8%,那么如果不交公積金,一年一個人為公司節省的成本就是將近兩萬萬元,500個人的話一年光公積金節省的成本就是1000萬元,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呢。
有的省份法院認為給勞動者發送的錄用通知書以及簽訂的員工入職申請表,并具備相關主要合同條款內容的,員工入職后也實際履行了,也視為形成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對于員工而言,應積極與用人單位溝通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并且應將溝通的過程以證據的形式固定下來,方便維權。
對于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強制義務,但現在部分法院認為此項不屬于法院處理范圍,員工應向社保部門反映。
健全歸健全 不執行 有毛用 法律還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了 有幾家企業遵守的
公司不繳納五險怎么辦?
最近朋友碰上一個煩心事,離職兩個月了,發現前公司一直沒給繳納社保,還能要求公司補交嗎?
其實像這樣的情況,我們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如果沒有爭議,還是非常簡單的,用人單位憑借工資表等材料,到就業部門補辦用工手續,到社保部門申請補繳即可。
但是用人單位不給補,我們只能通過勞動維權的方式,來要求用人單位補繳了。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勞動維權的有效期是兩年,時間從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因此,朋友僅僅離開單位剛剛兩個月,是絕對在有效期內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提起維權申請。勞動監察部門查實后,會依法責令用人單位整改,補交養老保險并承擔滯納金。
如果是公司給你個人沒有繳納社保,要去社保稽查科舉報。如果是公司全體沒有繳納社保,則要去勞動監察大隊反映。
用人單位拒不改正可以進行處罰,甚至行政處理強制執行。但是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就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有異議的話,就要申請勞動仲裁,確立勞動關系。確立勞動關系沒有時效限制的。
因此,一般建議,用人單位不給職工交納保險的話,盡快離開用人單位,索要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補交社保等等權益,如果拖久了,像雙倍工資等補償待遇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