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過戶報警怎么說_車販子不過戶報警有用嗎?
特邀律師
既然題主問到這樣的問題,相比也應該知道這樣可能會導致的后果。
如果沒有過戶,一旦車輛出現問題,如違章、肇事逃逸等交警都會直接聯系車主本人。而你作為車輛登記證上的車主,麻煩肯定是少不了的。
如果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交易存在,那有可能就需要你自己承擔相應的后果。如果是他自己違規行駛(例如:酒駕)被當場抓獲,車輛被扣。對你影響也不太好。
所以遇到這樣的問題首先要做的自然是和對方聯系盡量說服他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如果仍然無法說服,要么扣取一定的車輛使用費取消交易收回車輛,要么告知對方將采取措施取回車輛。
如果不想取消交易又不想麻煩,可以訂制一份有效的法律合同文件,交易雙方進行簽字確認。如果可以的話,還可以進行公證保證自身的法律權益。
車輛不過戶對與對方買主來說,也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因為如果你報警車輛丟失,而對方也無法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交易存在,那么對方也就有涉嫌偷盜車輛的嫌疑。想必誰也不想這樣的事情發生。
而且完成過戶,更換登記證和行車證車主,對方對于年審、消除違章等車輛問題處理起來更加便捷。
如果買主遇到不愿意過戶的車主,那也要多留個心眼了。因為這樣的車輛有可能是債權車輛,有相應的債務糾紛,雖然可能有相應的證件,但購買這樣的車輛也可能會讓自己陷入一些麻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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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不屬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而是屬于民事糾紛。因此,即使報警,警察也不會管的。國家有法規,規定警察是不能插手經濟糾紛的。你應該馬上到法院進行起訴,否則超過時限,法院可能不會受理。
我注意到提問中有一條:雖然對方沒有過戶,但有合法買賣合同。
這句話我理解為這份合同是完整有效的(雙方都有效簽字的合同,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交車時間和交車明細),所以你沒有什么擔心的,因為這部車的車主實際已經不是你了,只是新車主沒有依照合同更改行駛證而已。
而且這句話的意思也是說您的銷售行為是可以得到法律確認的,以后有問題您可以不負責。當然你也沒有權利去注銷這輛車,雖然可以做到,但注銷后產生的法律后果你必須承擔。
所以只要不影響你以后購車你大可不必費心去勞神這件事,只要妥善保管好買賣合同到對方過完戶就可以了,如果感覺不放心可以這樣解決:
- 和對方協商,約定過戶事宜,如果對方仍然不過戶那么第二條。
- 去法院起訴。起訴對方違反合同的約定,不管對方過不過戶,將來什么責任您都不用擔心。
- 勝訴后對方不執行,作為原車輛登記人的你,可以單方到車輛登記車管所,申請公告該機動車號牌、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等作廢。這樣對方的車輛就是非法行駛,再上路就會被扣押,只有過戶補辦相關證件才能繼續使用。
所有這些都必須建立在合法買賣上的,所以二手車的買賣合同非常重要,同時在買賣合同簽訂時,可以附加雙方約定,把未盡事宜約定成書,更大程度上保護自己,而且在買賣結束時盡可能早的辦理過戶手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謝邀!
1、有無協議或者購買合同
2、報警要有證據,但是不能報丟失
3、極有可能買車的人把車背戶賣了
建議:
1、報警說明情況進行備案,如果出現問題,可以分清責任
2、部分地方可以無車報廢和過戶,只需花點錢
我是汽車愛好者,如有不同建議,歡迎探討,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主要看你倆當時買賣車的時候,協議是怎么簽的?你如果簽的協議,一個月或者兩個月之內必須車輛過戶,車販子就必須給你把車的戶過了,如果你在賣車的時候和他說車過不過戶都行?他也是不給你過戶,也是正常的最主要還是看你怎么寫?怎么說?如果你賣車的時候提到了車輛,必須過戶我是一定會給你把戶過了的
直接向人民法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受讓人履行協助過戶手續即可,如果你報假案,慌稱車輛被盜,真有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