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代扣代繳的社保有哪些_自己繳的社保和有單位繳的社保有區別嗎?
特邀律師
企業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后,必須交的有哪幾種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企業給職工必須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就是我們所稱的“五險”。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屬于社保法里面最重要的一項保險,主要解決參保人老有所養的問題。按照規定,實行單位和個人各按比例繳費的方式,總的繳費比例為24%。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16%,按照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來作為繳費基數,計入統籌賬戶,由社保基金統一管理,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國家每年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退休人的死亡待遇等方面的支出;個人按照本人實際工資來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8%,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錢永遠屬于參保者個人所有,主要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就去世的,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繼承并一次性支付給家屬;個人退保時,個人賬戶資金也會退還本人。養老保險累計繳費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二,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解決病有所醫的問題。也是實行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費的方式,總的繳費比例為8%。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6%,計入醫療統籌基金,主要解決參保人生病住院的醫療報銷問題;個人繳費2%,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主要解決參保人到醫院門診看病、到藥店買藥的醫藥費問題。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退休后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而終身享受醫保待遇。
第三,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主要解決參保人因非本人原因而導致的失業保險金問題。實行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費,其中單位繳費為0.5%,個人繳費為0.5%。參保人繳費滿一年以上,非本人原因導致的失業,可以辦理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手續,最低的可領12個月,最高的可領24個月,參保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負責繳納;參保人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死亡待遇。
第四,生育險和工傷保險。
生育險和工傷保險,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單位繳納了生育險的,生孩子時可享受生育期間的津貼補助和報銷生孩子住院期間的醫療費、手術費等;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的,因為工傷可以享受工傷期間的醫療費、誤工補助和傷殘津貼等補助。
綜上所述,企業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必須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實行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納,生育險和工傷保險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參加了上述保險的職工,可依法享受相關的保險待遇。
支付時:借:其他應收款——代付職工社保費貸:銀行存款收回時(在工資中扣回):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
新會計準則中企業所代扣代繳的五險一金放在應付職工薪酬中嗎---不放繳納五險一金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計提時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從工資中扣回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社保要不要交,算一本賬就知道了,社保交15年起步,如果十五年前的今天你開始交社保,今天又剛剛到退休年齡,那你就可以領取養老金,起步根據各地區不同而金額不等,一般在1100-1600左右。那么我們再來算一下如果自己存款能不能養老,我的理解是我在單位上班,直接跟老板談好,每年補貼1萬元,不交社保(現在單位為員工交的社保基本每年都在1.8萬-2.6萬左右,補貼一萬基本能達到),然后自己每年存款一萬,這樣就是2萬,做15年的保本理財,按6%利息復利計算,期終大概有48萬的存款,48萬存款繼續做理財,每年利息收入大概是2.8萬,每個月可以有大約2200多的退休工資。那如果你工作30年,每年存2萬復利滾存,則期終有106萬左右的存款,每年可以有差不多6萬,每個月5000左右的收入。或許又有人說了,社保還有醫保部分,是的,我不否認醫保確實是有,但你去醫院看病,有醫保的基本都是2-3倍的收費,其中個人還要出大概20%左右的自理費用。更重要的一點是如果你有100萬的存款還看不好病,有了社保幾乎也沒活命的可能了不是嗎?所以,自己為自己存款養老,完全是可以的,關鍵是你得持之以恒為了自己退休后的幸福生活存錢。我為很多朋友做理財計劃,很多進城務工的都達到了提前退休的目的。
你們會計做的科目是對的,工資中代扣的個人社保一般做在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支付社保的時候的其他應付或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社保的借方。
根椐你的提問,回答如下: 1、從職工入職之日起繳納。 2、職工繳納社保的基數確定及繳費比例。 (1)職工繳納社保基數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確定,上年不滿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平均,新參加工作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繳費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資的300%。 (2)繳費比例養老保險28%(企業20、個人8%),醫療保險10%(企業8%、個人2%),失業保險3%(企業2Z%、個人1%),工傷和生育保險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企業全額繳納。 職工應繳納的社保由企業在職工應發工資中代扣代繳。 3、在職按社保規定享有醫保待遇、工傷待遇、生育待遇,失業享有失業金。繳費年限滿15年,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享領退休工資和享有退休醫保。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第八十六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