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離職要提前幾天提出_離職一般提前多久?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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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也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工作要求的體驗期限,是互相選擇的一種用工形式。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試用期限有一定的期限范圍,不能隨意約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最高期限為六個月。可以約定沒有試用期,入職即可成為正式員工。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以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試用內除了工資報酬與正式員工的工資報酬以及辭職條件有所不同外,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都一樣;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的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只要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勞動監(jiān)察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辭職的,只要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申請部門領導簽字后再轉交到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存檔,三日后辭職申請即生效,離職當日交接崗位工作時最好做好書面記錄并簽字確認。如果個人擋案在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貼封條并蓋章,可以暫時自行保管,找到新單位后再交給新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也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用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并繳納社保費用。即使在試用期勞動者也應當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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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公司拉,每個公司規(guī)定不一樣的,雖然要按照勞動合同法,但是有的公司正式員工也只需要提前一個星期的。
最近單位新出的制度,如果員工離職要提前三個月提出。這是否違反了勞動法?
違反勞動合同法,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天。
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才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guī)定辭職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時間一到可以離職。 依據(jù)《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展資料:
一般而言,員工離職是雇員和雇主之間結束雇傭關系,員工離開原公司的行為。員工離職是員工流動的一種重要方式,員工流動對企業(yè)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但過高的員工離職率會影響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
離職員工也是企業(yè)的人力資源,要善于利用這筆資源。
員工離職率=離職人數(shù)/平均在職人數(shù)=離職人數(shù)/[(期初人數(shù)+期末人數(shù))
員工離職在性質上可以分為雇員自愿離職和非自愿離職。自愿離職包括員工辭職和退休;非自愿離職包括辭退員工和集體性裁員。在離職各種類中,退休是對符合法定退休條件的雇員的一種福利待遇,在正常環(huán)境下其數(shù)量和比例具有可預期性,其發(fā)生對于企業(yè)更新人員年齡結構具有正面價值。集體性裁員只發(fā)生在 企業(yè)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只能通過裁員降低成本的情況,是一種偶發(fā)行為,一般在離職分析中不予考慮。企業(yè)辭退員工往往是對行為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定或者無法達到工作崗位要求的員工懲罰,這部分離職由于其懲罰性,在離職整體中只占極少部分。
企業(yè)需要真正關注的是對員工辭職的管理。辭職也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企業(yè)認為不符合 企業(yè)文化或企業(yè)內競爭的要求,在企業(yè)內部 績效評定中處于被列人競爭淘汰行列的員工,企業(yè)往往通過 較低的加薪、緩慢的升遷等制度或方式暗示員工主動辭職,從而規(guī)避給付員工經(jīng)濟賠償金。另一種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yè)內部 人才流失,即那些有利于企業(yè)運營和成長,是屬于企業(yè)留才范圍中的那部分員工的離職。
離職申請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就可以離職,換句話說公司不批準是不準離職的可以寫辭職信,滿一個月后就可以離職無需公司同意與否,當然公司讓你提前離職也是可以的
職場三哥的看法:要求員工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合情合法。
我一直在私人企業(yè)工作,公司有相關的離職管理制度。要求員工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公司進行招人和崗位交接培訓工作 滿足一個月辦理接除勞動合同,結算工資等手續(xù)。
實際管理工作中我遇到過三種情況:
一,是申請辭職不到一個月的,公司根據(jù)崗位實際情況,用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手續(xù)。
二,提交辭職報告后,三,五天就自行離開公司的,我們會和他溝通解決問題。
三,直接曠工三天自離了,我們會按照公司出勤管理制度,對他進行三天曠工的處罰。也會一個月后辦理手續(xù)。
現(xiàn)在,國家非常重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各級政府部門對有爭議的勞動糾紛會積極協(xié)助調查解決。
我建議員工能夠遵守所在單位的管理制度,正常交接工作,辦理有關手續(xù)。確實有特殊情況的 ,最好和領導或人事部門打招呼,做好事前協(xié)調溝通工作避免產(chǎn)生麻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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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方面的有關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guī)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離職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給公司留出充足的時間來找新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