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打胎要求賠償標準_女方墮胎男方能要求賠償嗎?
特邀律師
這種事還要拿來談就沒意思了
根據目前的法律,和精神賠償的相關條例,這種情況是不能申請精神賠償的。 相關法律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因為婦女有生與不生孩子的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勉強,即便妻子擅自打掉孩子,丈夫以侵犯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法院也不會支持。
謝謝邀請;婚前的性行為,都是屬于不道德的行為,只要是一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責任人,自愿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雖然不合法,但是不屬于犯罪,法律就不會追究任何一方的責任。
就樓主提出的問題,自從上個世紀1994年新的婚姻法頒布實施以后,就廢黜了過去在婚姻上實行的習慣法,同居懷孕流產,你就找不到任何理由要求男方補償了。沒有法律的依據,法律就不會支持你。
依據婚姻法規定,男女同居在一起是屬于非法同居,得不到法律的認可,你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個人利益就不受法律保護。談戀愛發生性行為,是屬于雙方的自愿行為,產生一切后果只能自己負責任。
你要想在法律上找補償的依據的話,除非你翻臉不認人,將對方告上法院,他是違背了你的意愿,強奸了你。但法院是講究證據和事實的地方,是不能信口開河的。自己不尊重自己,自己糟踐自己,你的爹媽沒有教育好你,責任在他們。要補償,找你爹媽補償去。
醫療費:檢查費,無痛人流手術費,術后理療,打針,藥費,公立醫院花費應該是5000以內,如果操作失誤還需要二次清宮,相當于兩次手術女方誤工費:做手術后身體需要休息請假營養費:打胎對身體有損傷,需要吃一些營養的食品和補品,按坐月子的標準,有條件吃一些阿膠,魚膠煲湯,烏雞什么的,恢復比較快精神損失費:還想繼續肯定要哄哄女朋友買點她喜歡的禮物,要分手的話反正也掰了省略也可以你覺得按你的情況需要多少酌情考慮意外懷孕是兩個人的責任兩個人的錯,女方付出身體損傷的代價,男士損失一些金錢,很公平
兄弟,你把人搞大了,你要負責人拉,你是不是男人啊給了她2000元,想把你兒子打了? 如果你是個男人你還愛她,你就要追回來把孩子一起拉扯大, 用你的實際行動證明給你女朋友的父母看,你是有用的,如果你這樣,你女朋友的父母看不起你, 如果你不是一男的,你就給5000把孩子打了,一條生命就摧毀你手上!
對于這個問題大多發生在男女雙方還沒有正式結婚的時候,因為如果男女雙方已經正式結婚成為了夫妻關系,那么女方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不得已而引產,那么這個損失和責任應當由夫妻雙方承擔的,丈夫自然無法推脫。可是往往就是在男女雙方還沒有結婚,因為意外懷孕導致女方墮胎的情況,發生的糾紛會比較多。
但是通常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女方懷孕,但是不論是出于什么原因,女方需要流產或者做人流手術,一般這個損失,只能由女方個人承擔,男方最多可以承擔一些醫療費。因為女方懷孕流產,責任不單單是全部在男方,女方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如果全部要求由男方承擔責任,也是不公平的。
但是畢竟身體受到傷害的還是女方,所以女方,所以很多女方覺得這樣不公平,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并沒有百分之百追責男方的理由,除非男方在這里面存在嚴重的過錯。比如男方明明有配偶,還故意與女方同居,并且導致女方懷孕流產。這個時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進行賠償。如果沒有這些嚴重的過錯,一般男方是不需要進行大額賠償的。所以作為女性來講,自尊自愛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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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男方不賠償,如果男方有過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為做人工流產而花費的醫療費,因為與男方有因果關系,可要求男方分擔;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擔心做人工流產而導致不孕,可以選擇將孩子生產,孩子出生后的撫養費,不管男方樂意不樂意承擔,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產,根據婚姻法“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這一法律規定,男方在不直接撫養孩子情況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應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終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為,男方沒有法定支付的義務。作為成年人的雙方應當知道性行為和墮胎會有什么樣的后果,自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男方可以給予道義上的補償,主要是針對女方身體恢復的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