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需要體檢婚檢資料么_辦結婚證需要婚檢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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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需要證件:(一)居民身份證等戶籍證明;(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張。相關規定:2007年市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和計生委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婚前保健工作的意見》,根據該《意見》部分區縣衛生部門陸續開展了免費婚檢,婚姻登記機關也陸續設置“婚姻家庭健康咨詢室”或咨詢臺。如果雙方自愿婚檢,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的區縣衛生部門;婚檢后若查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就不能辦理結婚登記。至于那些疾病屬于“患有醫學上不予結婚的疾病”,由衛生部門負責解釋,可以咨詢衛生部門。 擴展資料:根據《北京市實行婚前醫學檢查管理規定》規定:第四條 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以下統稱婚檢單位),負責婚前醫學檢查工作。凡在本市從事婚前醫學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許可證書。第七條 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持下列材料到婚檢單位進行婚前醫學檢查:(一)居民身份證等戶籍證明;(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張。參考資料來源:
辦理結婚證前不一定要
婚檢
,現在實行的是自愿婚檢
。那么婚檢都包括哪些內容呢?婚檢的意義:婚前檢查對于新人、家庭和社會都有著及其重要的意義,對夫妻雙方的健康保障、對優生優育的國策都是強有力的支持。通過全面的婚前體檢,可以發現一些異常情況和疾病,從而達到及早診斷、積極矯治的目的,有利于優生優育,有利于主動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時機和避孕方法,減少計劃外懷孕和人工流產,為保護婦女兒童健康提供保證。
從醫學和優生學的角度來看,婚前檢查有利于婚后家庭的幸福和婚姻的美滿,有利于優生優育、提高下一代的身體素質。
婚前檢查項目一:問病史
A、要問清楚雙方的疾病史,如有沒有急、慢性傳染病、心臟病、腎炎、精神病、重要臟器及泌尿生殖系統疾病等。
B、要問清楚雙方家族史,尤其在直系親屬中有沒有遺傳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癡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遺傳疾病。
C、還要問一下,雙方是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D、女性的月經史和男方遺精情況,這對于及早發現影響婚育的疾病很有幫助。
F、
如果是再婚,醫生還會了解過去的婚育史。
婚前檢查項目二:體格檢查
A、一般檢查: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全身及神經系統發育情況。
B、主要臟器,如心、肝、腎、肺的檢查。
C、第二性征的檢查,像毛發分布、脂肪分布、喉結及乳房的發育。
D、生殖系統的檢查,包括內外生殖器的發育情況,有沒有先天畸形和其他情況。
婚前檢查項目三:實驗室檢查
血、尿常規檢查,包括肝、腎功能等,必要時做精液檢查、染色體核型分析和梅毒螺旋體檢查等。
有的醫院還安排看一部有關圍婚保健的錄像片。
新婚姻法沒有規定結婚要做婚前體檢,但規定了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結婚。所以,婚前最好做體檢。? 《婚姻法》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九條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領結婚證不需要婚檢,我國目前登記結婚已經取消強制婚檢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舊條例規定,在實行婚檢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檢查證明。在婚檢制度實施過程中,由于婚姻法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確,這就帶來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檢機構出具的檢查結果無法認定當事人是否患有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否可以辦理登記。二是由于檢查沒有針對性,這就造成婚檢中存在檢查項目多、收費高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因此,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尚未明確的情況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如果結婚當事人從雙方健康的角度考慮,可以自愿到醫院檢查身體。
辦理結婚證需要婚檢的。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橐龅怯浌芾頇C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的,應當注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系。擴展資料: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