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僅憑身份證可領結婚證_只拿身份證可以領結婚證嗎?
特邀律師
不能,離婚后必須到當地派出所重新辦理戶口本首頁,更改婚姻狀況為“離異”,結婚需要的手續: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結婚照片以及離婚證。
法院判決離婚只給判決書,不給離婚證,離婚當事人憑離婚判決書可以再次登記結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由民政局發給《離婚證》。
2、通過法院判決離婚或者調解離婚,由法院送達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再發給《離婚證》。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是證明婚姻關系已經解除的有力證據,無論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均是起到一個證明夫妻關系存續或者解除的證明而已。憑判決書就可以辦理再婚手續了。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只有身份證而沒有戶口簿,是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如果戶口簿因故拿不出來,或者不方便拿出來,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然后持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其它的手續不需要,婚姻登記機關都有準備,你按要求填寫即可。
1、領結婚證只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是不夠的,還需要雙方的戶口本。有的地方還需要單身證明。
2、領結婚證步驟如下: 1)領結婚證必須到男女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處辦理。 2)必須帶的證件原件有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有的地方婚姻登記需要出示村委會或居委會的單身證明,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樣) 3)需要準備的復印件有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戶主頁和自己頁)。(一定要按照要求復印如:必須復印到兩張A4紙上)。 4)準備結婚證照片三張(要求4*3,近期免冠照片)。 5)將準備好的原件復印件交給登記員核實,然后填寫結婚聲明。(聲明一人一份) 6)提交聲明后,就是貼照片,打鋼印,就這樣結婚證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