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起訴后對方賴賬_借錢人當初打的有借條現在想賴賬怎么辦?
特邀律師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是總有人不按“規矩”辦事,借錢不還,跟出借人玩“躲貓貓”,故意不接電話。對于借錢不還的人,我們不僅要在道德上譴責他,還應當讓他受到法律的審判!
提起民事訴訟
出借人手中有了借條這樣的債權憑證,出借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提起民事訴訟之前,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一、借條是否有效
借條應當是按照一定的格式簽定的。借條中一般包括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借款日期、借款金額、約定的利息(如果沒有寫明利息就視為沒有約定利息)、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期限的話就視為無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請求對方還錢,但要給借款人一定的期限籌錢)、還款日期、出借人親筆書寫的簽名或按的手印等。如果沒有寫明出借人是誰,法院也應當受理。
二、訴訟時效
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借條上約定有還款期限的,還款日期屆至,借款人明確表示不還錢或者以實際行動表示不還錢的,訴訟時效就開始了。如果在三年內,出借人既沒有向借款人主張權利要求其還錢,又沒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三年之后,出借人再提起民事訴訟,借款人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這個時候法院就不再支持出借人的還款請求。
缺席判決
如果借款人不接電話,玩起了失蹤,出借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借款人經傳票傳喚,沒有正當的理由,比如生病住院、遇到風暴被困在異地等,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做出的判決書一經送達,立即發生法律效力。借款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中確定的還款義務的,出借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比如凍結借款人的銀行賬戶,劃扣與還款義務相等的數額等。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結語: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一次失信,難以挽回。誠信乃做人之本,每一個人都應當誠實守信。如果遇到不兌現承諾、借錢不還的人,一定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是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收集好證據,尋求法律的幫助,是每一個公民都應當有的意識。不要有“厭訟”的情緒,積極維權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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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在法律上屬于借貸合同,發生在自然人之間則是實踐合同,實際履行了才能作數。
什么是實踐合同,對寫借條沒拿錢有什么影響呢?
合同可以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意思是大家商量好了一致認可就行,實踐合同則是需要實際履行的,在借貸合同中,他如果主張你欠他錢,他是需要拿出付款憑證的,對方要打官司,起碼得拿出銀行流水、轉賬記錄之類的才行,否則他就得承擔民事訴訟法中所提到的“舉證不能”,正常應訴實話實說就行。
不過話說回來,打官司的事情,還是交給律師吧,別因小失大,抓緊去找。
很難要,這些老賴明著是來實則是有預謀的騙,而法律有漏洞,不能全方位,無死角的打擊制裁讓這幫缺了八輩德的孫子,讓他們鉆了空子,他們在你起訴前早已經轉移財產,名下根本沒有可執行的財產產業,他們失聯法院也不去找人,拉黑名單,限制高消費,他們也不用去高消費騙的錢多夠他值得躲避了,這根本制裁不到他們,對他也產生不了影響,所以很難要,等那一天司法改革全方位無死角的嚴厲打擊制裁老賴們,他們就不回鋌而走險隨意去借錢,借了錢就要想還不上錢和故意惡意躲避不還錢的后果,你的錢就能順利的要回,再不就扣他們家人把事情操作起來把影響弄大,加速司法改革會很快要回。
有借條你不用擔心,有了借條他要賴張是賴不條的,沒有借條他賴張你要回錢有點難,他不肯還錢,告讓法院起訴,有法院幫你拿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