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家政公司有五險嗎_傻大姐家政公司正規嗎?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靠家政公司繳納養老保險靠譜嗎?那么這個問題我覺得你在哪個企業單位工作,就應該通過哪個企業單位來繳納自己的養老保險,如果靠家政公司交納養老保險,你沒有說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這樣一個現象,你是不是在家政公司工作呢?如果說你在家政公司工作那么很明顯是沒有任何問題。
因為你的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就是跟這家家政公司來簽訂的,并且這家公司也具備條件來給你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所以說你肯定就是要通過這個公司來享受到你養老保險的一個待遇,我覺得沒有什么不靠譜的,是一個非常正常的現象。
但是如果說你的勞動合同關系并沒有和這家公司簽訂,而是跟另外一家公司簽訂,但是另外一家公司沒有給你交納社保,而是通過這家公司代理交納的,那么這種情況就需要提高注意了,為什么會這樣做呢?是什么原因呢?你需要咨詢一下你的原工作單位,自己心里應該具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但是你的社保關系如果說能夠正常的交納來說,實際上對你本人來說沒有太大的影響,這個是可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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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看家政阿姨是不是已退休職工,如果是已經退休的人員,不構成勞動關系,簽訂的是勞務協議,可以不繳納社保。
其次,即使是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員工,家政一般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是有需要的時候做一項任務,按小時計費,俗稱鐘點工,這種一般簽訂的也是勞務協議。因此也不構成勞動關系,可以不繳納社保。
第三,從企業節約成本的角度來看,可以合法地不繳納社保,何樂而不為呢。所以大部分家政公司不用給阿姨們買社保。
但從安全和意外角度考慮,公司可以買意外傷害險的,但不同于社保。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是需要給員工買社保的。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一.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 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準自行負擔。
- 二.法律依據:
- 《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 《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正規的家政公司,才可能與月嫂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不然,一般只簽訂勞務承包合同,因此,建議當事人咨詢公司人事部,最好簽訂勞動合同。
傻大姐家政公司還是正規的,工商及相關資質證件齊全,服務流程和對員工的管理也是比較正規的,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家政服務的性價比比較高
我們招45歲以下的保潔阿姨哦,這邊有系統的培訓,我們有自己的學校,而且有和開設家政專業大學合作,培訓很靠譜。培訓完考試合格,通過了體檢和背景調查就可以上崗了。公司屬于直營不是中介,所以每個保潔阿姨都是入職就有社保的,新手還有最低保底工資,工作時間是每天8小時,不用加班。